泰寮馬星電網擴建 跨國電力合作再啟

(台泰時報10月29日電)泰國國家能源政策委員會(NEPC)28日批准「泰寮馬星跨國電力整合計畫第二階段」(LTMS-PIP Phase 2)之原則與條件,並同意能源傳輸協議(Energy Wheeling Agreement,EWA)草案。該協議旨在擴大泰國、寮國、馬來西亞及新加坡間的跨境電力傳輸網絡,為東協區域能源互聯再推一步。

能源部長阿塔蓬(Atthaporn Rerkpiboon)指出,本次會議同意設定泰國「電力傳輸服務費」(Wheeling Charge)為每單位3.5879美分,未來可依市場與成本條件進行調整,但不得早於2026年6月22日。該機制將確保跨國電力交易穩定推進,同時維護泰國在區域能源網中的核心利益。

阿塔蓬說明,NEPC已指派泰國電力發電局(EGAT)提交協議草案予總檢察署(Office of the Attorney General)審核,完成後將由EGAT正式簽署,確保法律程序完備並符合國家利益。此舉有助於持續推動「東協電力網」(ASEAN Power Grid, APG)建設,促進區域能源供應穩定與清潔能源流通。

LTMS專案為東協電網示範計畫之一,目標是連接區域內主要電力系統,實現跨國電能買賣與資源共享。第一階段(Phase 1)已於2021年啟動,將寮國清潔水力發電透過泰國、馬來西亞輸送至新加坡,供應規模最高達100 兆瓦,累計輸電量達2.66億度,並於2024年6月21日結束試運行。

泰國能源政策委員會評估,第二階段擴建將進一步提升跨境電網穩定性與負載容量,並支援未來東協能源市場的電力拍賣與再生能源交易。隨著馬來西亞與新加坡推動碳中和策略,寮國與泰國的水電與太陽能發電潛力成為區域能源轉型的重要基礎。

能源部並強調,此舉不僅強化泰國作為「區域電力中樞」的地位,也有助於吸引外資投入清潔能源與智慧電網技術。未來,泰國將積極推進與鄰國的能源協調與基礎設施投資,確保電網安全、能源韌性與環境永續三者並行。

圖片來源:泰國能源部 圖片日期: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