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議院通過共用票法案 144票壓倒性贊成

(台泰時報10月23日電)泰國參議院21日在國會大廈舉行會議,審議《共用票管理法案》三讀通過,全案以144票贊成、1票反對、3票棄權、1票未投,順利完成立法程序,為未來全國交通系統共通支付與整合管理奠定基礎。

此次會議由參議院第二副主席布恩宋(Boonsong Noysophon)主持,審議法案共54條。該法案經特別委員會審查完畢後送交二、三讀表決。討論焦點集中於第6條第3項,關於「共用票政策委員會」中具專業資格委員的任職條件。

參議員拉查妮功(Ratchaneekorn Thongthip)主張,應將「破產者」列入不得任職的對象,理由是「破產雖不等於貪腐,但代表個人財務失衡,若讓其參與國家資產與債務管理相關政策,恐影響公信力。」她指出,委員會屬國家級決策層級,應採取更嚴格標準,以避免潛在利益衝突。

然而,特別委員會代表吉拉帕(Jeerapat Kanprasertkit)回應指出,依現行法律,破產者在履行法律程序後可重新經營事業,不應全面禁止其擔任專業委員。她補充說明:「共用票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技術與系統管理,並非直接掌理資產運用,若設限過嚴恐影響專業人才參與。」

經過討論後,會議決議維持原條文,即僅排除「曾因不誠實行為導致破產者」不得任職。該條以124票贊成、3票反對、4票棄權、1票未投通過。

除第6條外,部分參議員亦對第31條(票價計算標準)、第35條(共用票基金資產管理)及第39條(稽查權限)提出保留意見,但最終均維持原審版本。

《共用票管理法》旨在建立全國性電子支付與交通票證整合系統,未來民眾可使用同一張卡或行動應用程式搭乘多種交通工具,包括捷運、鐵路、公車與渡輪,達成「一卡通行」目標。

政府期盼該法實施後能提升公共交通效率,減少重複收費,並促進跨部門數據整合,支持智慧城市與數位經濟政策。法案後續將送交政府公告生效,交通部與電子支付管理單位將於一年內制定相關細則。

圖片來源:AI 圖片日期: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