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防曬令上路 違規旅客最高罰十萬泰銖

(台泰時報10月19日電)泰國國家公園、野生動植物與植物保育廳宣布,自即日起全面禁止旅客於海洋國家公園內使用含有危害珊瑚的化學防曬品,違者最高可罰十萬泰銖(約合3,070美元)。此舉旨在強化海洋保育,維護受觀光與氣候變遷雙重壓力的海洋生態系統。

保育廳廳長阿塔蓬(Atthaphol Charoenchansa)於10月16日表示,根據《國家公園法》(2019年)第20條及第47條,任何於海洋保護區內使用或攜帶含有四種特定化學物質的防曬產品者,將面臨罰款處分。被列為禁用成分的化學物包括:Oxybenzone、Octinoxate、4-Methylbenzylidene Camphor及Butylparaben。

阿塔蓬指出,這些化學物質會干擾珊瑚幼體生長、影響繁殖過程,並加劇珊瑚白化現象,長期恐導致珊瑚死亡。他強調,旅客應改用標示「Reef Safe」或「Reef Friendly」的環保防曬產品,以共同維護泰國海洋資源。

當局同時提醒遊客遵守保護規範,包括避免觸碰或踩踏珊瑚、與珊瑚保持至少2公尺距離、不將垃圾或廢棄物拋入海中,並應配合國家公園人員指示。

阿塔蓬表示,目前全國海洋國家公園已接獲指令,全面加強巡查與宣導,確保規定落實執行,並提升旅客對海洋永續旅遊的意識。他指出,「每一滴防曬,都可能造成長期傷害,保護珊瑚就是保護旅遊業的未來」。

據了解,泰國境內多處著名潛水與觀光地點,包括斯米蘭群島、皮皮島與龜島等,皆受化學污染與遊客活動影響。保育廳強調,若能落實防曬禁令與宣導,將有助珊瑚群落恢復與海洋生態平衡。

圖片來源:Khaosod English 圖片日期: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