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監管平台抽成 ETDA研擬政策防止壟斷

(台泰時報10月19日電)泰國數位經濟與社會部(DES)指示電子交易發展署(ETDA)研究並監督數位平台業者的「GP抽成費」問題,以確保交易公平並防止壟斷行為。目前,ETDA正會同泰國競爭委員會(TCC)共同評估政策可行性與法律授權範圍。

ETDA署長查亞猜納(Chaiyanat Mitphan)表示,初步研究將聚焦於兩項關鍵議題。其一,電子交易委員會是否依法具備足夠權限制定平台抽成上限;其二,競爭委員會是否可依反壟斷法介入平台收費問題。兩單位將密切協調,建立具體監管框架。

查亞猜納舉例說,若平台任意調漲外送抽成,導致商家別無選擇、無法轉移至其他平台,恐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應適用競爭法規範。反之,若市場仍有其他替代平台,則未必違法。因此,政策需建立在完整事實與市場結構評估基礎上。

同時,ETDA亦受命監測今年10月2日正式生效的「網約車平台法令」,目前正與陸路運輸局及相關業者協商,以評估執行上的限制並制定輔助措施,確保新法落地順暢。

此外,查亞猜納透露,仍有兩項關鍵法案待內閣審議。其一為由國家改革與戰略辦(NRSO)提出的《數位平台經濟法》,涵蓋線上內容與數位市場競爭管理,與ETDA及競委會職責高度相關。其二為由ETDA主導的《電子交易法修正草案》,旨在更新法律架構以符合聯合國電子商務母法(UNCITRAL Model Law),尤其針對「電子可轉讓票據」(如電子支票與股票轉讓)設立法律依據。

上述兩項法案皆屬現任政府政策第15項,由總理兼內政部長阿努廷(Anutin Charnvirakul)在施政方針中提出。查亞猜納強調,希望電子交易法能優先推進,以支撐泰國數位經濟基礎,而平台經濟法則需跨部門審慎協調,特別涉及商務部與財政部的職權分界。

消息指出,數位經濟部長柴恭(Chaiyanuk Chidchob)尚未正式接獲完整報告,預計本週或下週將召開會議聽取ETDA簡報,屆時將釐清整體方向,為後續政策落地提供具體依據。

圖片來源:ETDA 圖片日期:202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