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10月15日電)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宣布,將修訂有關證券公司與期貨商廣告行為的監管準則,特別針對「投資意見領袖」(Finfluencers)與「投資達人」等線上推廣活動,制定更嚴格的指引,以回應數位媒體崛起與投資者行為的快速變化。
SEC指出,隨著社群平台成為大眾獲取金融資訊的主要來源,越來越多投資網紅與自媒體以「教育」或「分析」名義傳遞市場觀點,雖提高投資知識普及度,卻也衍生風險,包括資訊真實性不足、缺乏透明揭露與未經授權的投資建議等。為此,SEC進行「監管落差分析」(gap analysis),發現現行制度未能有效涵蓋新型態的數位宣傳模式。
根據SEC公告,修訂後的廣告規範將納入四項主要要求,強調金融業者與合作推廣者的共同責任:
一、選擇合作對象:證券公司與期貨商須建立審核機制,選用具備專業與可信度的內容製作者,確保其遵守法規。
二、簽訂正式協議:業者與廣告製作者間須簽訂書面協議,明確列出雙方責任與遵守法定廣告規範之義務。
三、監督內容發布:金融業者需全程監管廣告內容與發布過程,包括事前審核或批准文案,確保符合合規要求,並防止誤導性資訊。
四、揭露與警示義務:若廣告透過社群媒體發布,須於貼文說明、圖片文字說明或影片描述中明確標示風險警語。同時,凡屬付費或合作宣傳,必須揭露其「受聘於業者」之事實,除非形式明顯為商業廣告(如看板或電視廣告)。
分析人士指出,新規將使泰國成為東南亞首批對金融網紅實施正式監管的國家之一,有助提升市場透明度與投資人保護,但也可能影響金融業者的行銷策略與內容創作者的合作模式。
SEC強調,修法目的並非限制資訊流通,而是確保公眾獲得「正確、可驗證且透明」的金融訊息,促進市場健康發展。新規預計於2026年初正式施行。
圖片來源:Bangkok Biz 圖片日期:2025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