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1月29日電)泰國選舉委員會宣布,為維持投票秩序,將於2月1日提前投票日及2月8日正式投票日實施酒精管制與競選活動禁令。凡於規定時段內販售、供應或提供任何含酒精飲品者,最高可處6個月徒刑、1萬泰銖罰鍰,或併科。
選委會指出,2月1日為已完成登記之選民提前投票日,包含在籍與不在籍選民;國會大選與全國公投則訂於2月8日同步舉行。為確保選務秩序,相關限制將涵蓋投票所及其周邊地區。
依規定,提前投票禁酒時段為1月31日18時起至2月1日18時止;正式投票日禁酒時段則為2月7日18時起至2月8日18時止。任何形式的販售、分發、贈與或舉辦供酒活動,均屬違規。
同時,選委會亦明定競選宣傳與造勢活動的靜默期。提前投票部分,自1月31日18時起至2月1日24時止,投票所內外及可能影響選民意向之區域,全面禁止競選與廣告;正式投票日則自2月7日18時起至2月8日24時止。違者同樣面臨刑責與罰鍰。
此外,公投宣傳亦設有限制時段,自2月7日18時起至2月8日17時止,禁止呼籲投下特定選項或不投票。選委會呼籲民眾與商家配合規定,共同維護選舉公平與秩序。
圖片來源:The Nat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