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12月10日電)一名外籍女子近期在社群平台發布影片,指稱因未攜帶足夠現金,在曼谷廊曼國際機場遭移民官拒絕入境,並批評相關規定未獲事前清楚告知。影片發布後,引起旅客對入境審查標準與資訊透明度的討論。
該名女子表示,移民官以其「資金不足」為理由拒絕放行。她指出,過去多次入境泰國從未被要求出示資金證明,也未被提醒攜帶現金標準。她強調,若事先知道要求,可於機場自動提款機提領必要金額。女子同時透露,移民官建議她可改從其他機場再次入境,但未說明需在境外停留多久才能重新申請,令她感到困惑。
儘管當事人質疑資訊未充分揭露,相關規定實際上已存在多年。依照泰國外交部及移民局規範,外籍旅客入境時必須具備足夠財力證明,以確認其有能力負擔旅途期間的基本支出。當局表示,移民官可依旅客回答、行程安排及旅遊目的,判斷是否要求補充文件或現金證明。
根據官方資訊,申請旅遊簽證者須出示至少2萬泰銖(個人)或4萬泰銖(家庭)的財力證明,同時須提供訂房、行程或其他佐證文件。持免簽資格入境的旅客,如在審查程序中被要求,也必須證明至少2萬泰銖的可用資金。外交部強調,各國使領館得依必要性要求申請人補件,而實際審查標準會視個案情況調整。
此外,泰國駐外使館提醒,部分國家的旅客必須預先申辦簽證,不得以免簽方式直接入境。旅客應在出發前查閱官方網站,確認是否須於當地或特定使館申請簽證,以免抵達機場後遭到退件。官方網站亦列出旅遊簽證費用,每次收費1,000泰銖,並可能因政策調整而變動。
針對旅客提出的疑慮,移民相關單位強調,在執行入境審查時,移民官會依據現場情況及旅客文件判斷是否符合規定。若旅客未能提供可接受的財力證明,移民官有權拒絕入境,以維護邊境管理政策的一致性。當局提醒旅客,事先準備足夠現金或清楚的財力證明文件,有助加快入境程序。
目前影片在社群平台持續發酵,不少網友表示,相關規定雖為既有政策,但資訊宣導仍需強化;另有網友指出,持卡式支付方式普及,應適時更新財力審查方式。外交部則呼籲旅客務必透過官方資訊確認當前規定,避免因文件不齊全影響行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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