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12月8日電)多個公民與勞工組織,包括經濟民主網絡、泰國團結勞工聯盟(SERC)、國營企業工會聯合會(SEFE)及民主行動委員會(COD),日前聯合發表聲明,呼籲政府制止不當使用「SLAPP」(Strategic Lawsuit Against Public Participation,策略性訴訟阻卻公共參與)手段,並強調相關訴訟已對公共利益倡議者造成壓力,影響公民在公共議題中的參與。
聲明指出,SLAPP 訴訟目的並非澄清事實,而是藉法律程序施壓,使行使言論自由者被迫停止批評。近年相關案件增加,受影響者包括公益團體、學者與社區居民。例如生態研究團體「BioThai」與維杜恩(Witoon Lianchamroon)因揭露外來魚種擴散議題而遭大型食品企業提告;國家廣電電信委員會(NBTC)委員披隆蓬(Piromporn Ramsut)在消費者保護角色中被大型電信公司起訴並被初審判刑;學者斯瑞妮(Sarinee Achavanuntakul)亦因評論能源議題而遭業者提出高額求償。
聲明並提到,企業對學者、居民或消費者提出訴訟的情況並不少見,部分公職人員或政治人物甚至以訴訟方式回應監督,形成對民主程序的壓力。此外,國營事業亦發生利用行政權調職或調查員工的案件,如國營企業工會聯合會秘書長曼諾(Manop Kuerarat)即遭指控受到不當程序對待。
各組織在聲明中提出三項訴求。
1.政府必須確保人權保障不被濫用法律侵蝕。聲明指出,目前僅反貪污委員會(NACC)能協助因揭露不法而遭反訴者,但尚未涵蓋消費者或其他公共參與者。團體要求政府制定政策,防止法律成為壓制公民監督的工具,並停止公職人員運用訴訟手段對媒體或公民施壓。
2.要求企業遵守人權準則並停止 SLAPP。聲明引述 UNGPS(聯合國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強調企業應尊重人權,並進行完整的人權風險評估。濫訴行為屬司法騷擾,違背企業應有的責任。
3.呼籲推動《反 SLAPP 法》立法。團體指出,應賦予法院判定案件屬 SLAPP 時得以終止訴訟,並可命原告負擔相應費用,以減少對公共參與的寒蟬效應。同時應避免使善意提出公共利益資訊者承擔賠償責任。
聲明最後重申,保障言論自由與公民監督為民主的重要基礎,政府與相關單位應立即採取行動,防止濫訴侵蝕公共利益。
圖片來源: Bangkokbiz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