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11月12日電)泰國能源監管委員會(ERC)表示,目前尚無明確證據顯示,因資料中心產業擴張將導致全國電費下降。該委員會指出,市場分析師對此所作的推估仍屬「結論未定」,需待實際用電數據進一步明朗後,方能評估影響。
ERC副秘書長甘·盛鑾(Kan Saengruang)指出,部分股市分析人士認為,大量耗能的資料中心進駐泰國,可能改變電力支付機制,進而分攤固定電費支出,有助降低家庭與企業的電費負擔。不過目前這一推論仍缺乏實證基礎。
報導指出,爭論焦點在於所謂的「電力可用容量費」(Availability Payment, AP)制度。根據電力採購協議(PPA),政府須向發電商支付合約供電容量費,即便實際用電量低於合約值。該制度確保高峰時段供電穩定,但同時也推高整體電價。部分分析師認為,若資料中心能吸收部分閒置電力,家庭與企業用戶或可減輕負擔。
然而甘副秘書長表示,泰國資料中心產業仍處於起步階段,目前尚無明確的耗電模式或尖峰需求數據。他指出:「目前資料業務在泰國的啟動階段,用電量仍偏低,省電局及曼谷電力局尚未觀察到顯著增加。」
根據官方資料,今年3月29日全國最高用電量達3萬3,658.3百萬瓦,時間為晚上8時33分,當時氣溫超過攝氏36度。該峰值仍遠低於截至6月的全國合約發電容量約5萬2,000兆瓦,顯示供電餘裕約36%。
此外,自明年1月起,資料中心業者將可透過新設的「直接電力採購協議」(Direct PPA)機制,向發電商直接購買再生能源。ERC秘書長蓬帕·里松巴比蓬(Poonpat Leesombatpiboon)表示,首階段試辦計畫發電容量為2吉瓦,旨在吸引投資並讓企業直接採購綠電。
目前泰國尚未允許點對點(P2P)能源交易,但Direct PPA計畫可為資料中心業者提供合法取得再生能源的管道。相關細節,包括第三方電網使用規範、輸電線收費及交易條件,將於能源政策管理委員會審議後最終確定。蓬帕表示,公聽會及服務費討論均已完成。
泰國政府自去年6月國家能源政策委員會批准試辦Direct PPA後,持續推動相關政策,以吸引有意採用再生能源的外資資料中心投資。能源部表示,多家國際企業對在泰設立資料中心展現興趣,但仍關注政策落實進度與制度透明度。
圖片來源:Bangkok Po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