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11月9日電)泰國總理府部長帕拉登(Pharadorn Prisanananthakul)表示,政府將於近期內閣會議中審議追加4.63億泰銖,用於發放水災補助金,預計惠及全國17個受災省份、約12萬4千餘戶家庭。總理特別指示相關單位加快撥款程序,盡速將援助金發放到災民手中,以減輕民眾損失。
帕拉登指出,內閣先前已批准第一批災害補助金,金額達60億泰銖,援助超過60萬戶受災家庭。此次追加撥款主要針對水患時間延長的地區,依據受淹時長區分為30天、60天及90天三類,共計17省,包括:北柳府、猜也奔府、那空那育府、那空巴統府、那空沙旺府、巴吞他尼府、大城府、披集府、彭世洛府、沙拉武里府、信武里府、素可泰府、素攀武里府、紅統府、烏隆他尼府、烏泰他尼府及烏汶叻差他尼府。
他說明,防災減災署將為主要執行單位,負責管理預算及透過銀行體系將款項直接發放至災民帳戶,以確保援助能透明、高效並達到實質救助效果。
帕拉登同時透露,國家水資源辦公室已向政府提交大型水庫管理報告,要求各地水壩放水計畫須協調一致,避免下游地區再度受淹。他表示,目前大壩水位仍在可控範圍內,特別是北部的帕彭壩(Bhumibol Dam)與西里吉壩(Sirikit Dam),仍具足夠蓄水空間,可應對後續北部來水,不致導致中部河川水位異常上升。
帕拉登強調,政府正密切監測各地雨勢及水情,若未來氣候條件惡化,將再評估是否需要追加預算或擴大補助範圍,以確保所有受災家庭都能獲得必要支援。他也呼籲地方政府加強基層登記及資料核對,以防重複申領或資金流向不明。
此次災害補助計畫被視為政府災後復原工作的重要一環,除直接協助居民修復房屋、購置生活物資外,也有助於加速地方經濟回穩,尤其對受水患嚴重的中部與東北部地區而言,具有關鍵意義。
圖片來源:泰國政府公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