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漁業法生效 業界促速頒子法

(台泰時報11月8日電)泰國《政府公報》於7日公布《漁業法》2025年版,並自公告翌日起正式施行。泰國漁業協會主席蒙空(Mongkol Sukcharoenkana)表示,新法生效是漁業界的重要轉折點,呼籲漁業署儘速公布超過20項相關子法,以使新制得以完整落實並符合國際標準。

蒙空指出,現行法令的上一次修訂可追溯至2558年(2015年)《漁業緊急法令》,其中部分條文已不符當前漁業生產及管理實況,並與其他法律重疊。此次修法旨在簡化漁船作業與許可流程,調整漁具規範,並刪除與《工廠法》重複的條文,以減輕漁民行政負擔,提升監管效率。

新法亦針對漁業監管結構進行調整,包括重組各層級漁業委員會,使組成更具代表性及專業性;同時修訂違法行為的認定與罰則,區分發生於泰國領海與國際水域的情況,以利行政處分能依比例原則執行。罰則部分則進一步明確化,確保與違法程度相符,避免過重或過輕。

蒙空表示,根據法令附則,漁業署需於一年內完成全部子法制定,包括漁業許可申請、漁具標準、監測與檢查機制、漁場劃定及資源保育措施等細項。他強調:「這些子法若未能及時發布,將導致新法無法全面執行,影響漁民權益與出口競爭力。」

漁業署方面回應指出,相關工作小組已展開法規審查及修訂,並將邀請業界與地方組織參與諮詢程序,以確保法規兼顧實務與國際貿易要求。官方表示,新法的核心目標是讓泰國漁業體系回應歐盟與國際社會對「可追溯漁獲」及「防止非法捕撈(IUU)」的標準要求,維持出口市場信譽。

背景資料顯示,泰國曾於2015年因非法捕撈問題遭歐盟發出「黃牌警告」,隨後政府啟動全面漁業改革。經歷多年調整與監控機制建立,雖於2019年解除警告,但相關制度仍需持續完善。蒙空強調,若本次修法及子法能落實,將有助泰國重新取得國際市場信任,推動水產品出口回升至每年2,000億泰銖的水準。

業界普遍認為,新版《漁業法》為泰國漁業建立更現代化的法律基礎,除維護資源永續,也兼顧產業經濟效益。未來一年將是法制轉型的關鍵期,政府與漁民之間的協作成效,將決定改革成敗。

圖片來源:Thansettaki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