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11月4日電)泰國國家能源政策委員會近日核准「四國電力互聯計畫」之電價機制,確定泰國跨境電力輪送費(Wheeling Charge)為每度(kWh)3.5879美分,支持寮國、泰國、馬來西亞及新加坡間的電力交易合作,為東協電網整合邁出關鍵一步。
泰國能源部長阿塔蓬(Atthaporn Rerkpiboon)指出,會議於10月27日召開,由副總理兼交通部長披帕(Phiphat Ratchakitprakarn)主持。此次審議共7項能源要案,其中最受矚目者為「LTMS-PIP第二階段」能源輪送協議(Energy Wheeling Agreement, EWA)草案,正式核定泰國輪送電費標準,為四國電網互聯奠定制度基礎。
該計畫屬於東協能源部長會議核可的第六版合作架構,旨在推進跨境電力多邊交易(ASEAN Power Grid, APG)。目前第一階段已由寮國透過泰國與馬來西亞輸電線路向新加坡供電,最高輸電量達100兆瓦;第二階段將擴及馬來西亞輸電至新加坡,總輪送規模提升至200兆瓦。
能源部表示,泰國透過此計畫可獲取跨境輪送費收入,同時強化能源安全,促進區域電網靈活調度與再生能源投資,加速東協能源轉型進程。
此外,會議亦通過多項能源計畫,包括「社區型太陽能電站(Community Solar Farm)」方案,屬能源部「Quick Big Win」政策之一,總裝置容量上限1,500兆瓦,每座不超過10兆瓦,採固定電價(FiT)制度,每度不逾2.25泰銖,合約期25年(非保證供電制),再生能源憑證(REC)與碳權均由政府保留。計畫旨在降低地方用電成本、推動能源自給與分散式發電。
同時,多項基礎設施投資案亦獲准,包括指示泰國發電局(EGAT)投資約3,050億泰銖,以強化東部經濟走廊(EEC)電力系統穩定性,並升級資料中心(Data Center)專用電網。會議亦批准地面型太陽能電站購售電契約(PPA),電價每度2.1679泰銖,並建議業者再降成本回饋社會。
會議另通過調整電廠商轉期程(SCOD)及PDP 2018 Rev.1計畫,以確保2025至2030年間供電穩定並減輕民眾負擔。能源保育基金支出案亦獲准,總預算約1,500億泰銖,用於推動節能及太陽能抽水灌溉等專案,涵蓋2026至2028會計年度。
能源部強調,相關決議將提升泰國能源治理彈性與區域合作層級,符合全球綠色轉型與能源安全發展趨勢。
圖片來源:泰國能源部 圖片日期: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