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柬達成協議 三階段撤離邊境重武器

(台泰時報10月30日電)泰國與柬埔寨29日於素輦府宗占永久邊境檢查站舉行「區域邊境委員會」(RBC)會議,雙方同意自11月1日午夜起,分三階段撤離部署在邊境的重型武器,整體行動預計於2026年1月底前完成,以落實吉隆坡「總邊境委員會」(GBC)特別會議的決議,化解兩國自7月爆發武裝衝突以來的緊張局勢。

根據協議,撤軍行動將依三個階段實施:

  • 第一階段(A類武器):自11月1日午夜起,撤離多管火箭發射器;

  • 第二階段(B類武器):自11月22日午夜起為期三週,撤離口徑155毫米以下的各式牽引與自走火砲;

  • 第三階段(C類武器):自12月13日午夜起,撤離裝甲車與坦克,歷時約六週,預計於明年1月底結束。

本次會議由泰國第二軍區參謀長甘帕納特(Maj Gen Kampanart Wapansu)少將與柬埔寨第四軍區副參謀長尼特‧納隆(Brig Gen Nith Narong)共同主持。雙方將於10月31日下午2時在宗占邊境舉行簽署儀式,正式確認會議紀要。

此外,東協觀察團成員來自馬來西亞及菲律賓,已於10月28日監督泰軍將兩輛M60A3主戰坦克撤回北標府基地的過程。下一場RBC會議預定於11月15日召開,以評估第一階段執行情況並籌備後續階段。

該協議是在泰柬兩國防長於吉隆坡主持的GBC特別會議後達成的延續措施。雙方總理日前亦於馬來西亞簽署聯合聲明,承諾推動雙邊關係正常化,展現緩和緊張的政治意願。

分析人士指出,此次三階段撤軍象徵泰柬兩國在區域安全與外交互信上的重要進展,東協觀察機制的介入也有助於確保協議落實,為印支半島邊境穩定與和平創造契機。

圖片來源:Bangkok Post 圖片日期: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