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合作新局 泰美共建供應鏈

(台泰時報10月29日電)泰國副總理兼財政部長艾卡尼提(Ekniti Nitithanprapas)28日宣布,泰國與美國簽署《稀土及關鍵礦產合作備忘錄》(MOU concerning Cooperation to Diversify Global Mineral Supply Chain and Promote Investment),旨在加強雙方在稀土供應鏈及相關產業的合作,並為未來雙邊貿易稅制談判奠定基礎。

艾卡尼提指出,該份MOU並非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條約,而是推動產業交流與投資的合作框架,內容涵蓋礦產勘探、開採、加工、回收及再利用等全產業鏈階段。協議不涉及任何獨家權利(exclusive right),泰國可與具備專業能力的其他國家開展合作。政府期望藉由此協議,促進泰國稀土產業升級,並強化在全球供應鏈中的競爭力。

據了解,此次簽署的稀土合作備忘錄內容包括五大合作方向:其一是資訊與技術知識交流,推動國際最佳實務(International Best Practice);其二為建立雙邊合作機制,如舉辦研討會及科學合作項目;其三著重良好監理實務(Good Regulatory Practice),簡化礦產相關法規與核准流程;其四涉及市場價格資訊共享;其五則強調依市場機制推動公平貿易及高標準市場(High Standard Marketplace)。

艾卡尼提表示,此次協議有助於深化泰美經貿關係,美方已在附件第三條開放談判空間,允許友好國家可就特定商品與服務爭取減稅或免稅優惠。目前泰方正與商業部及民間業者合作,研擬談判策略,預期若能成功,將使泰國企業在面對美國約19%的關稅時更具競爭優勢。

同場出席記者會的法律委員會秘書長巴功(Pakorn Nilpraphan)補充說明,MOU條文明確指出不具法律效力,亦不涉及授權外國企業在泰開採礦產的特權。若未來有外資投資稀土產業,仍須依照泰國《礦業法》進行公開招標,並遵守環境與社會影響評估規範。巴功強調,泰國政府對環境議題高度重視,尤其參考鄰國緬甸因稀土開採造成汙染的案例,未來將確保投資計畫符合永續原則。

工業部長塔納功(Thanakorn Wangboonkongchana)則指出,泰國目前尚無具商業規模的稀土礦場,但合作協議將有助於提升國內在新能源、電動車(EV)及高科技產業的材料自給能力,同時促進外資信心與技術轉移。他表示,未來若有實際投資,業者須遵守泰國環保法規,以確保產業發展與永續並行。

分析人士認為,該MOU將成為泰國加入全球關鍵礦產供應鏈的重要契機,不僅強化與美國的戰略夥伴關係,也有助於推動泰國成為東協地區新興的綠色產業樞紐。

圖片來源:Bangkok Biz 圖片日期: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