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簡化碳邊境機制 推「CBAM 2.0」減負企業

(台泰時報10月23日電)歐盟正式公布《碳邊境調整機制簡化規例》(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Simplification Regulation),編號為 Regulation (EU) 2025/2083,並於10月20日生效。該法為修訂版《Regulation (EU) 2023/956》,旨在簡化CBAM行政程序、減輕中小企業負擔,同時維持歐盟在氣候行動上的高標準。

此項改革是歐盟於2024年提出的「簡化革命」(Simplification Revolution)的一部分,屬於“Omnibus I”立法套案,目標為建立更明確、高效的環境治理架構,以防止碳洩漏(Carbon Leakage)並提升企業遵循性。

新規最重要變革之一,是設立每年50噸排放量的免除門檻。凡進口CBAM涵蓋商品(鋼鐵、鋁、肥料、水泥等)總量不超過50噸者,將豁免申報義務。據估算,此舉可減輕約18萬家企業的合規壓力,其中多為中小企業與個人進口商,而整體仍可涵蓋系統中99%以上的碳排放量。

同時,歐盟執委會獲授權每年檢討此門檻,確保排放覆蓋率維持99%。若企業試圖以拆分進口等手段規避規定,將面臨最高達標準罰金三至五倍的處罰。

在行政程序上,授權CBAM申報者制度(Authorised CBAM Declarants)亦同步簡化。預期超過門檻的企業須於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登錄,可委託具EORI編號的第三方代理處理報告,但仍須自行負責法遵義務。

此外,新規明確規定 碳價抵扣機制。自2027年起,歐盟可針對具碳定價制度的第三國設定「標準碳價」(Standard Carbon Price),並公開計算方法,允許企業扣抵已在他國繳納的碳成本,避免重複徵收。

CBAM報告及購證週期亦作調整:
年度申報截止日延後至每年9月30日;季度最低購證比例由80%降為50%,使現金流與行政負擔同步減輕。自2027年2月起,CBAM證書將透過中央平台交易,價格以EU ETS(歐盟碳排交易系統)季度均價為基準。

值得注意的是,罰則亦與EU ETS制度接軌,違規者每排放一噸碳罰金100歐元,情節輕微者得以減免。

未來,歐盟計畫於2025年底前提出第二波修法,擴大CBAM涵蓋範圍至下游產品與化學原料,並制定碳價扣抵與審核人員資格制度。歐盟執委會並須依《CBAM條例》第30條,在年底前提交整體評估報告,研究是否將機制擴及更多產品及服務領域,包括運輸與聚合物產業。

專家認為,CBAM簡化版的上路,象徵歐盟在兼顧減碳目標與經貿競爭力間邁出關鍵一步。對亞洲出口商而言,此舉雖減輕部分負擔,但仍須加速碳排追蹤與產品足跡管理,以因應歐洲市場的新標準。

圖片來源:Bangkok Biz 圖片日期: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