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5月19日電)在便利商店冰櫃中,多數冰棒價格約落在15至20泰銖,但泰國消費者卻願意花上40至50泰銖購買Magnum冰淇淋,價格甚至相當於一份簡餐。這項現象也成為品牌行銷經典案例,反映高價商品若成功建立品牌價值,仍能讓消費者願意買單。
Magnum由聯合利華(Unilever)旗下冰品品牌「Wall’s」於1992年引進泰國市場,當時被定位為高端副品牌。不過,泰國消費者早年對高價冰淇淋接受度有限,多數人認為一般冰棒已足夠,因此Magnum長年銷售表現平淡。
直到2012年,聯合利華決定大規模重塑品牌形象,投入超過1億泰銖行銷預算,成為品牌進軍泰國以來最大規模宣傳計畫。當時品牌透過電視、戶外廣告、印刷媒體與社群平台全面曝光,同時強調使用高品質進口原料與比利時巧克力,試圖改變消費者對高價冰品的認知。
品牌當時更邀請多位泰國知名藝人擔任代言人,包括香波(Araya Alberta Hargate)、阿南達(Ananda Everingham)、德(Chantavit Dhanasevi)、歐珀(Pansira Pimpru)及普洛伊(Chawaporn Laohapongchana),藉此將產品從一般甜點塑造成具有時尚感的生活風格商品。
在重新定位過程中,Magnum並未進一步調漲價格,而是維持每支40泰銖,希望讓消費者願意首次嘗試。結果當年出現「Magnum Fever」熱潮,部分地區甚至一度缺貨,品牌銷量年增達400%。
分析指出,Magnum成功關鍵之一,在於打造「Everyday Luxury(日常奢華)」概念。品牌並未將自己定位為消暑冰品,而是塑造成「買得起的奢侈享受」,讓消費者即使無法天天購買精品,也能花50泰銖犒賞自己。
此外,Magnum也刻意鎖定成人市場。不同於一般冰棒主打兒童與繽紛形象,Magnum廣告多採深色調與金色元素,強調成熟、精緻與享受氛圍,藉此塑造高級感。
品牌同時透過感官行銷(Sensory Marketing)建立識別度,包括廣告中咬下巧克力外層時的「喀嚓聲」,成為消費者辨識品牌的重要象徵。官方也持續強調使用厚層比利時巧克力,與一般冰品形成差異。
在品牌經營上,Magnum也積極結合時尚與名人元素,曾與Karl Lagerfeld、Dolce & Gabbana等國際時尚品牌合作,並在泰國推出期間限定快閃店,讓消費者將購買冰品視為一種體驗。
市場觀察認為,Magnum案例顯示,消費者並非單純追求低價,而是願意為品牌價值、體驗與身份感支付更高價格。
圖片來源:Markete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