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5月13日電)泰國政府近日針對《外國人經營業務法》(Foreign Business Act)相關部會規章修正草案進行說明,強調並非如外界所稱「全面開放外資自由經營」,而是在既有法律架構下,調整部分產業管理程序,以減少重複審批流程,提升投資便利性與國際競爭力。總理府發言人拉查達(Rachada Dhnadirek)表示,相關措施仍受各專業法規與主管機關嚴格監督,不涉及放寬國家安全與關鍵產業管理。
拉查達指出,近期部分訊息誤解草案內容,認為政府將允許外國企業無須申請即可在泰國營運,但事實上,此次修正僅涉及部分高科技產業及已有專門法規管理的業務類別。政府希望透過調整法規,讓現有監管機制更加有效率,同時配合數位經濟與區域投資環境變化。
她表示,目前獲列入豁免範圍的產業,仍必須遵守專屬監管制度,包括:1. 電信業務由國家廣播與電信委員會(National Broadcasting and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NBTC)管理;2. 資金管理中心業務由泰國央行(Bank of Thailand)規範;3. 證券與期貨業務則受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SEC)監督;4. 石油鑽探產業亦持續受到能源主管機關嚴格控管。
政府指出,此次調整重點在於減少重複申請程序,並非取消審查或解除限制。官方認為,透過法規簡化,可提升投資流動性,並增強泰國作為區域商業與服務中心的吸引力。
此外,針對原先列入草案的「軟體開發業務」,商業部已決定將其移出修正範圍。拉查達表示,相關決定是在聽取產業與主管機關意見後作出,主要考量泰國數位產業競爭力與本地企業發展空間,希望在吸引外資與保護國內產業之間維持平衡。
她進一步說明,政府此次修法具有5項戰略目標,包括:1. 減少不必要的行政許可程序;2. 建立公平透明的競爭環境;3. 吸引高科技與專業人才進入泰國;4. 推動泰國成為區域商務與服務中心;5. 帶動整體投資、就業與經濟成長。
拉查達強調,政府所有經濟措施都將以維護國家利益、保障泰國企業與維持經濟安全為前提。此次規則修正屬於監管效率提升的一環,並非無條件開放外資市場。政府未來也將持續依據經濟環境與產業需求,調整相關投資政策與法規制度,以兼顧外資吸引力與本土產業發展。
圖片來源:jobsworkerservi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