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1月29日電)泰國警方自即日起正式推動交通違規「先勸導、後開罰」措施,凡屬交通警察依法可裁罰之違規行為,將先進行口頭警告,並同步將違規紀錄登錄至「警政裁罰管理系統」(PTM)。若日後再犯,警方將立即依法開立罰單,相關措施將實施至2026年3月。
國家警察署助理署長頌巴頌(Somprasong Yenthuaem)表示,此一政策係依警察總署署長的行政方針推動,重點在於加強交通紀律與事故預防,並透過PTM系統開立罰單,以提升執法透明度。相關作為亦符合《道路交通法》規定,授權交通警察得以警告或裁罰違規行為。
警方指出,2026年1月至3月為宣導與適應期,各單位須確保第一線交通警察充分理解PTM系統操作流程,並確實執行「先勸導」原則;一旦系統顯示為重複違規,則立即依法處分,不再進行警告。
此外,警察交通形象提升工作小組與公共關係單位,將加強對外宣導,向民眾說明政策目的與執行方式,期望透過提高守法意識,減少交通違規與事故發生率。
警方強調,此措施並非放寬執法,而是希望透過制度化紀錄與公平裁罰,建立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的長期習慣,最終提升整體道路安全水準。
圖片來源:Thai PB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