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庫示警運輸建設風險升高 TDRI提5對策補安全缺口

(台泰時報 1 月 17 日電)泰國發展研究院(TDRI)指出,近年大型運輸建設工程事故頻傳,顯示現行施工安全與監管制度仍存結構性缺口,無論道路或軌道系統,皆對用路人與乘客構成高度風險,呼籲政府儘速推動制度改革,提出 5 項具體政策建議,以降低民眾在使用運輸系統時所承擔的安全風險。

TDRI 運輸與物流政策團隊成員蘇梅(Sumet Ongkittikul)與拉薩米詹(Rasmichan Saowakon)指出,多年來泰國民眾反覆面對運輸建設相關事故,從拉瑪 2 路段長期施工引發的梁柱掉落、橋梁坍塌,到近期北標府色奇烏縣發生起重機倒塌壓毀行駛中列車事件,顯示問題已超出個人可防範範圍,而是必須由國家以制度性力量介入處理。

TDRI 認為,多數事故除造成人命傷亡,也帶來高額經濟損失,但事後往往欠缺清楚的事故成因說明與防範對策,削弱社會對公共工程安全的信任。尤其在道路工程方面,拉瑪 2 路段多年施工期間事故不斷,最近更發生起重機墜落砸中行駛車輛事件,暴露施工期間交通管理與安全標準不足的老問題。

報告指出,在美國、日本等國,類似事故通常交由獨立的運輸安全調查機構負責,如美國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NTSB)或日本運輸安全委員會(JTSB),針對系統性缺失提出改善建議,但泰國至今仍缺乏相同機制。

TDRI 進一步分析,軌道運輸雖被視為相對安全,但若缺乏完善施工監管,同樣可能發生重大事故。2026 年 1 月 14 日北標府色奇烏縣起重機倒塌壓毀列車事件,造成多人重傷與死亡,也使相關單位必須重新檢視軌道工程安全制度。

依據 2025 年公布、尚未全面施行的《軌道運輸法》,未來將建立施工審查與事故調查雙重機制,包括由交通運輸主管機關核准工程設計、施工期間可劃設安全管制區,並成立獨立事故調查委員會,針對重大事故提出防範建議。TDRI 指出,若相關法規與配套能及早上路,將有助降低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TDRI 彙整 5 項政策建議,包括:

1️⃣ 全面提升大型基礎建設施工安全標準與監管強度。
2️⃣ 於高風險施工區域,必要時實施交通管制或停駛措施。
3️⃣ 成立獨立、透明的事故調查機制,迅速公布結果。
4️⃣ 加速施行承包商登記與分級管理相關法規。
5️⃣ 評估設立道路事故調查委員會,並為軌道運輸法全面上路預作準備。

TDRI 強調,唯有補齊制度缺口,才能重建民眾對運輸系統安全的信心。

圖片來源:Bangkok Bi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