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12月17日電)泰國政府宣布,自2026年1月1日起,將調整社會保險第33條受僱者的投保薪資上限,並採取分階段方式實施,作為完善社會保險制度與因應經濟環境變化的重要措施。此次調整將影響投保人每月繳納金額,以及未來可獲得的最高給付標準。
根據泰國社會保險辦公室說明,現行第33條投保薪資上限為1萬5,000泰銖,該標準自1995年沿用至今,期間未曾調整。隨著薪資結構、生活成本與醫療支出持續上升,原有基準已不符現況,因此政府決定修訂相關部長級法規,以提升制度的適切性。
新制將採「三階段調整」方式進行。2026年至2028年,投保薪資上限提高至1萬7,500泰銖;2029年至2031年上調至2萬泰銖;自2032年起,最終上限定為2萬3,000泰銖。至於投保薪資下限,則維持在1,650泰銖不變。
隨著薪資基準調整,投保人與雇主需依現行5%的費率,按實際薪資或上限計算每月繳費金額。對於月薪超過1萬5,000泰銖的受僱者,未來繳納金額將逐步增加;薪資未達新上限者,仍按實際薪資比例繳納,不受影響。
官方舉例說明,若投保人月薪為1萬7,000泰銖,現行制度下每月繳費750泰銖;新制第一階段將提高至850泰銖,之後若薪資未調整,繳費金額則維持不變。若月薪高於各階段上限,則按該階段最高基準計算。
社會保險辦公室指出,此次調整不僅涉及繳費金額,也將同步提高多項給付上限,包括醫療補助、產假津貼、失能給付、喪葬補助、失業給付及退休年金。以第一階段為例,疾病補助上限將提高至每月8,750泰銖,退休年金最高可達每月6,125泰銖,並隨後續階段逐步上調。
主管機關表示,調整投保基準有助於強化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穩定性,因應醫療支出上升,並符合國際勞工組織(ILO)對基本社會保障的相關標準。未來,社會保險辦公室將持續監測經濟與勞動市場變化,評估制度運作情形。
圖片來源:Prachacha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