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王頒令解散眾院 提前大選即將開跑

(台泰時報12月12日電)泰國國王哇集拉隆功陛下頒布《西元2025年眾議院解散皇家法令》,宣布解散眾議院並指示選舉委員會於法令生效後45至60天內舉行全國大選。該法令刊登於《皇家公報》後即刻生效,象徵泰國正式進入新的選舉周期,並啟動後續選務程序。

皇家法令指出,首相阿努廷(Anutin Charnvirakul)向國王呈奏說明,政府自2025年9月以少數派結構上任後,儘管多個政黨參與組閣,但在眾議院未取得絕對多數,使施政運作面臨多重挑戰。期間國際經濟環境變動、社會議題累積,以及泰國與柬埔寨邊境區域安全情勢升高,使行政部門必須在有限政治支持下加速應對。

阿努廷在呈奏中指出,政府持續推動重大政策,包括推進憲法修正程序、緩和貿易戰造成的經濟影響、提升民眾與社區收入以降低差距、提供天災受害者必要救助、強化跨境犯罪與網路詐欺的查緝行動,並以外交談判與國防措施並行的方式處理與柬埔寨的爭端。他強調,這些政策需要穩定政治環境配合,否則難以持續推展。

呈奏內容表示,由於政府屬少數派,加上國內政治議題交織,使行政運作的穩定度受到限制,若此情勢延續,不僅可能削弱外界對泰國的信心,也可能衝擊經濟評估與投資環境。為避免情勢進一步惡化,並維持議會制度與民主治理的正常運行,重新舉行大選被視為較為合適的進程。

皇家法令明定,選舉委員會須在法令生效後的45至60天內訂定大選日期,並負責安排各項選務,包括候選人登記、選區準備及投票流程規畫。此段期間被視為關鍵時程,將決定下一屆眾議員的產生方式,以及新政府能否在具備多數支持下順利組成。依規定,選委會主席將負責整體執行,以確保相關程序依序展開。

此外,皇家法令中列舉五項條文,分別規範法令名稱、施行日期、眾議院解散程序、選舉時程及選委會職責。其中第四條明確指出,大選日期須符合45至60天的時間框架,確保選務運作具備充裕準備時間並依法律要求推動。該規定使新選舉的時間表更具透明性,並讓政黨能提前因應。

法令最終由阿努廷以首相身分署名,作為接受御令並負責執行後續行政工作的證明。隨著法令生效,泰國政治將走向新一輪選舉階段,各政黨預料將加速準備競選策略,以迎接即將到來的全國投票。

圖片來源:Prachach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