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12月10日電)泰國內閣於 9 日核准調整國家電動車政策委員會(EV Board)提出的 EV3 與 EV3.5 支援措施,以因應全球經濟波動與價格競爭升高的市場環境,並協助維持國內電動車產業鏈穩定。新措施的核心在於延長專案時程、增強出口誘因,以及提升補助發放的管理強度,以降低市場供給過剩風險並強化生產端彈性。
依據政府公布內容,本次調整涵蓋五項重點。其一為延長車輛銷售與登記期限:EV3 車款須於 2025 年 12 月前完成銷售,並於 2026 年 1 月登記;EV3.5 則需於 2027 年 12 月完成銷售並在 2028 年 1 月完成登記。政府指出,延長期限可協助車廠更妥善安排生產進度,也能避免庫存堆積。
第二項為強化出口計入機制,允許廠商將出口量以 1.5 倍比例計入生產抵換額度,並延長出口期限至下一年度中期。此舉旨在提升外銷誘因,協助車廠分散市場壓力,並支援泰國作為區域生產基地的角色。
第三項為補助控管更嚴格。政府要求,若車廠未達成生產抵換目標,將立即暫停補助發放。此項規定旨在讓補助機制更符合產業結構調整需要,並提升資源運用效率。
第四項調整為跨措施彈性機制,即 EV3 計畫中的生產抵換量可延伸併入 EV3.5 中,使車廠在不同措施間配置產能時具備更大彈性。
第五項為電池成本計算的調整。政府允許廠商在 2026 年 6 月前,將部分進口電池單元(Cell)納入成本計算,但比例不得超過車輛售價的 10%。此項放寬旨在減輕過渡期的壓力,同時維持提升本地零組件供應比例(Local Content)的政策方向。
政府重申,泰國將持續推進「零排放車(ZEV)」路線圖,目標於 2030 年達成高比例電動車生產結構,並鞏固泰國在全球電動車產業鏈的地位。官員表示,透過此次調整,政府希望為產業創造更穩定的市場環境,同時兼顧投資者信心、市場供需與長期發展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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