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角力再起 泰國修憲機制爭議升溫

(台泰時報12月9日電)泰國國會本週召開特別會議,審議修訂憲法第256條及新增制定憲法章節的草案。隨著委員會完成初步審查,內容送交國會進入第二讀,圍繞憲法制定機制的討論再度引發三方對峙,包括主張由人民直接參與的「橘派」人民黨、「紅派」為泰黨,以及以參議員為核心的「藍派」陣營,使修憲程序形成明顯的三角競合。

此次修憲重點聚焦組成新憲法起草架構。依委員會草案,將設立35名「憲法起草委員」負責撰寫內容,另成立35名「民意諮詢委員」蒐集社會意見。兩組成員均按「20 人推 1 人」方式由國會選出,旨在避免單一政黨掌握過多主導權。然而,委員會內部對制度來源仍存在明顯歧見,少數意見質疑此模式易受政治協商左右,恐在提名階段即出現組織性安排。

人民黨委員一方延續其政治理念,主張起草委員應由人民選出,並提出70 人候選名單,再由國會選出最終 35 人。該黨亦建議增設100 人的憲法起草諮詢會,由公民投票產生,以建立更明確的民意連結。雖然此版本未獲委員會通過,但人民黨選擇保留意見,希望在第二讀中進一步闡述立場。

另一方面,為泰黨則推動成立151名「制憲會」(สสร.),其中100人由國會依300人候選名單遴選,其餘51 人由國會依政府部門、民間團體及相關單位推薦名單產生。該黨強調,人民參與仍是核心原則,因此在委員遴選方式上採混合架構,以兼顧專業與代表性。儘管為泰黨自知票數不足以主導最後表決,但視此議題為重要的政治策略,有助於在下屆選舉向支持者展現政策一致性。

至於藍派陣營,以參議員為主要力量,態度著重維持現行制衡架構。《委員會報告》顯示,部分參議員提出修憲附則,包括允許卸任參議員日後可自由參選國會議員或其他政治職位(惟不得再任參議員),以及延續現任參議員任期至屆滿五年。此外,也建議保障獨立機關委員依原本任期制度任職至期滿,以維持制度穩定。

國會攻防焦點亦落在是否維持不得修訂憲法第1章與第2章。雖草案已明訂兩章內容將完整移入新憲法,但人民黨7名眾議員仍保留意見,建議全面刪除相關限制,引發後續辯論關注。

除保留意見外,本次審議亦收到數項修正動議,包括為泰黨提出開放政治人物參與新憲法起草,而參議員部分修正動議則要求禁止與政變相關者介入制憲過程。各方訴求交織,使第二讀預料出現長時間辯論,儘管朝野皆預估程序可在兩天內完成,但在三股政治力量持續角力下,外界普遍關注討論是否將延長。

國會預計於12月10至11日進行表決,各方將透過程序策略、發言及動議尋求影響結果。此次修憲攻防不僅牽動政治版圖,也將成為未來選舉的重要觀察點。 

圖片來源:Bangkok Biz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