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Thaipbs
圖片日期:2025年9月 27 日
(台泰時報9月27日電)泰國國會近期審議涉及森林土地案件特赦的兩項草案,引發社會爭議。多名學者與立法委員擔心,草案恐成為資本集團受益工具,削弱森林保護與執法人員士氣。
泰國參議員兼自然資源與環境委員會主席奇瓦帕‧奇瓦塔姆(Chiwhaphap Chiwatham)27日在曼谷一場由農業大學林學院校友會與國家公園協會舉辦的座談會中表示,國會本月11日已通過兩項與林地特赦有關的草案一讀,包括由國會議員蘇卡諾‧馬塔(Sukano Mata)等人提出的「森林與土地政策執行影響受害者免責法案」,以及國會議員勞芳‧班迪特特斯昆(Lao Fang Bandittesakul)提出的「自然資源與土地政策受影響者特赦法案」。
奇瓦帕指出,兩項草案的原則與理由存在誤導,部分國會議員在不完整資訊下簽署支持。他質疑相關統計數據將森林及野生動物案件混為一談,導致案件數字高達2萬件,涉地超過400萬萊,未能有效區分真正受影響的貧困農民與大規模侵占森林的資本集團。
他強調,過去相關單位已針對弱勢族群處理部分問題,現行草案則可能使主要受益者轉向資本與政治勢力。他警告,一旦法律通過,泰國森林面積將可能從目前約1.01億萊降至不足1億萊,比例跌破全國土地30%。
奇瓦帕補充,若草案生效,可能打擊數千名森林巡護與執法人員士氣,因為取締行動將失去實際效果。他並呼籲國會撤回草案,僅針對真正受影響的弱勢群體透過行政措施解決,而非一刀切式立法。
部分環境專家憂心,大型資本集團可能因草案獲益,包括中國資本投資的榴槤園及部分國家公園內的開發案。他質疑篩選機制將由省長、地方首長及少數專家組成,恐難杜絕利益輸送與遊說。
另一方面,提出草案的勞芳透過社群媒體回應,強調草案僅針對特定條件群體,不是全面特赦。他表示,受惠對象需符合1998年6月30日內閣決議或2014年國家維持和平委員會第66號命令所界定的弱勢農民,必須是長期自用耕地,未轉手或新侵占,資本與勢力集團將被排除在外。
勞芳舉例指出,部分在塔布蘭(Thap Lan)購地興建飯店、度假村或高爾夫球場的投資者不符合條件,無法受惠。他也駁斥「草案將刺激新一波侵林行為」的說法,強調該類行為不在適用範圍內。
泰國副總理兼自然資源與環境部長蘇查‧詹克林(Suchart Chomklin)26日上任時表示,兩項草案已通過國會一讀,後續仍需在二、三讀中辯論。他已指示部門彙整各方意見,包括反對聲音,並強調政策不會讓資本集團受益,最終仍須由國會決定是否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