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10月31日電)泰國政府推動民眾太陽能計畫,依據內閣決議強化住宅太陽能系統安裝管理,規定承包商每份合約須提供5萬泰銖銀行履約保證,期限為6個月,以防止工程延誤、承包商棄工及使用不合格設備。為減輕中小型業者負擔,政府將透過公營金融機構提供低成本保證服務,年費率不超過1%,並規劃專案貸款,協助業者維持營運資金。
泰國副總理兼財政部長埃卡尼提(Ekniti Nitithanprapas)表示,政府希望建立更完善的太陽能設備安裝標準,確保參與計畫的民眾能獲得符合安全規範的設備與施工服務,避免發生承包商收取款項後未完成工程等問題。
根據規劃,每份安裝合約均須提供5萬泰銖銀行履約保證,保障期間為6個月。承包商若能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安裝,並通過系統驗收,即可解除保證責任;若未依約完工或違反設備及施工標準,則可能被要求支付保證金額。
埃卡尼提指出,履約保證是為了填補現行工程管理漏洞,提高業者履約責任,並確保民眾不會因工程未完成而承受不必要的損失。
不過,新制度也引發小型承包商對資金負擔的疑慮。由於每份合約均須取得銀行保證,若同時承接多項工程,可能增加業者的資金需求,影響承攬能力。
為解決相關問題,財政部已要求泰國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公司(Thai Credit Guarantee Corporation,TCG)參與建立銀行保證及工程履約保障機制,協助小型承包商取得所需金融服務。
政府規劃將履約保證費率控制在每年1%以內。以5萬泰銖保證額度計算,每年費用最高為500泰銖,藉此降低業者取得銀行保證的成本。
參與協調的公營金融機構包括政府儲蓄銀行、政府住宅銀行及農業暨農業合作銀行,將共同研議降低銀行保證費用,避免制度提高小型承包商進入市場的門檻。
此外,政府住宅銀行也準備開發專案融資方案,為太陽能安裝業者提供週轉資金,協助採購設備、支付工程費用及維持日常營運。
相關貸款將結合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公司的信用保證機制,協助資金有限的業者取得融資,並支持太陽能設備供應鏈發展。
政府強調,新制度將兼顧消費者權益、施工安全及中小企業經營需求,希望透過履約保障與金融支持,提高住宅太陽能安裝品質,促進再生能源市場穩定發展。
圖片來源:Prachacha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