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黨籲調整泰國洪災補償 積水逾30天每月增補5000泰銖

(台泰時報10月29日電)泰國人民黨28日在國會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儘速批准追加中央預算,針對持續淹水超過30天的家庭,採取每月5000泰銖的分級補償制度,最長補助4個月。人民黨指出,現行救助標準未充分考量淹水時間及收入損失,盼政府調整制度,協助長期受災居民恢復生活。

人民黨議員、前議員及地方政治人士共同出席記者會,關注大城府、巴吞他尼府、北柳府及佛統府等地的洪災情況。部分地區自9月底持續積水,居民面臨工作中斷、農地無法耕作及收入減少等問題。

人民黨前大城府議員塔威翁指出,部分曼谷地區淹水3至5天即可依既有標準領取救助金,但外府居民即使受災超過1個月,補償金額仍可能相近,未能充分反映實際損失。

他表示,長期淹水不僅造成住宅及財物損害,也使農民無法種植作物,勞工與自營業者失去工作機會,因此有必要將受災期間納入補償計算。

人民黨提出4項主要建議:

1️⃣ 長期淹水補償:積水超過30天的家庭,每月增加5000泰銖補助,最長4個月。

2️⃣ 追加救助預算:初估超過10萬戶家庭受影響,若每戶補助5000泰銖,首月約需5億泰銖。

3️⃣ 農地損失補償:被用作滯洪或蓄洪區的農地,每萊補助1400泰銖,每戶最多30萊。

4️⃣ 修正現行規定:建議財政部調整緊急災害救助制度,納入淹水期間及工作收入損失。

塔威翁表示,過去政府曾對積水長達3至4個月的大城府居民實施分級補償,每月發放5000泰銖,最多補助4個月,希望現任政府延續相關措施。

人民黨另提出,若部分地區今年僅淹水超過1個月,可考慮將補償提高至9000泰銖,與既有一般救助金額接軌。

國會洪災管理、補償與復原研究小組主席、人民黨暖武里府議員潘雅拉指出,洪災可分為突發性洪水、長期反覆積水,以及影響不同職業收入等情況,應採取更符合損失程度的補償方式。

她表示,現行保險及政府救助主要涵蓋人員傷亡、醫療支出與住宅修繕,對工作收入中斷及營業機會損失的保障仍有限。

研究小組將彙整政策建議送交政府,並持續前往巴真府等受災地區調查。相關追加補償目前仍屬政策提案,尚未經內閣批准,也未正式開放申請。

圖片來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