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10月28日電)泰國農業暨合作社部28日宣布,執法人員在碧武里府攔查2輛22輪大型貨車,查獲疑似使用偽造動物屠體運輸許可證載運雞胸肉,當場扣押2167箱、總重2萬6004公斤的雞肉產品。調查人員隨後前往巴吞他尼府搜索相關倉庫及冷凍設施,再查扣726公斤來源不明的雞肉,並擴大追查產品來源及運輸網絡。
農業暨合作社部長秘書、農業與食品安全聯合行動中心指揮官索拉武(Sorawut Nuengchamnong)表示,執法人員接獲線報,發現可疑貨車沿碧甲盛路向南行駛,涉嫌非法運送禽類屠體,因此聯合畜牧廳及消費者保護警察,在碧武里府七岩縣動物檢疫站設置攔查點。
經查,2輛貨車從巴吞他尼府探耶武里縣出發,準備將雞肉運往宋卡府信那空縣一處冷凍倉庫。駕駛出示的2份R.3動物屠體境內運輸許可證,經查驗均涉嫌偽造。
執法人員在貨櫃內發現2167箱雞胸肉,每箱重12公斤,總重量達2萬6004公斤,隨即依法扣押,並採集樣本送交實驗室檢測動物傳染病病原體,目前尚未公布檢驗結果。
專案小組進一步搜索巴吞他尼府探耶武里縣一處無門牌倉庫,發現2座容量各25噸的冷凍貨櫃,內有500公斤來源不明的雞肉。另在同巷一處加工場所及容量20噸的冷凍設施,再查獲226公斤雞肉。
當局合計暫扣726公斤雞肉及相關分切設備,期限為5個工作天,要求業者提出合法來源及營業許可文件。若無法提供,將依《動物傳染病法》追究法律責任。
由於巴吞他尼府被列為禽流感監測區,依2015年《動物傳染病法》第22條,運送禽類屠體須取得主管機關許可。違反規定者依第65條,最高可處2年徒刑或4萬泰銖罰鍰,或併科處罰。
另依同法第34條,跨府運送動物或屠體須取得出發地獸醫許可,違者最高可處1年徒刑或2萬泰銖罰鍰。涉及偽造及使用偽造文件者,另可能觸犯《刑法》第264條及第268條,最高可處3年徒刑或6萬泰銖罰鍰。
相關單位已蒐集證據移送調查,並持續釐清雞肉來源、運輸文件及業者責任,以防止未經檢疫的禽肉流入市場。
圖片來源:ThaiPB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