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9月30日電)泰國內政部30日宣布,政府採購的災害保險制度將自10月1日凌晨零時1分起正式生效,預計涵蓋全國約3000萬戶,包括曼谷與其他各府,主要保障洪水、風災與地震3類天然災害,作為現有政府災後救助制度之外的新機制。
內政部副部長傑沙(Jessada Thaiseth)主持說明會時表示,近年天然災害發生頻率與影響程度增加,現行政府援助大多是在災害發生後,逐步調查損失並撥付救助款,不僅處理時間較長,每年所需災害補助預算也難以事先估算。
泰國內閣因此於9月22日核准動用2026年度中央預算中的緊急及必要支出準備金,共155億泰銖,引入由政府採購災害保險的新機制,希望讓受災家庭在符合條件後,更快取得保障與救助。
新制度適用範圍涵蓋洪水、風災及地震,對象約3000萬戶。相關保單自10月1日凌晨零時1分開始提供保障,內政部要求各府、曼谷及相關單位統一掌握資格、災損確認、資料申報與跨機關協調流程。
防災減災廳署長提拉帕(Theerapat Katchamat)表示,各地方政府必須特別注意新舊制度交接時間。目前已經發生的洪災仍依既有政府救助機制辦理;10月1日之後新發生並符合條件的災害事件,才進入新的災害保險制度,避免同一事件在不同制度間產生認定混淆。
防災減災廳將負責建立受災地區與災害資料,並與保險監理相關單位的損失評估資訊進行整合,後續也將共同製作操作手冊,供地方官員及民眾了解申請與資料確認程序。
政府表示,導入保險制度並非完全取代原有災害援助,而是增加一項風險分擔工具,希望縮短災後確認與補助流程,同時降低政府每逢大型災害都必須臨時調度多筆預算的壓力。
內政部也要求地方單位加強民眾說明,尤其要清楚區分災害發生日期、保險生效時間與既有救助資格。政府期望新制度上路後,受災戶可更快獲得基本保障,並提升全國面對大型天然災害時的財務準備能力。
圖片來源:Bangkok Bi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