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6月18日電)泰國內政部地方行政廳(DOPA)18日正式啟動緬甸衝突難民身分識別證發放計畫,針對因武裝衝突逃離緬甸、目前居住於泰國指定臨時收容區並獲准暫時居留的人員核發身分證件,以強化人口管理、身分查核及公共服務運用。
啟動儀式於叻丕府(Ratchaburi)Suan Pueng 縣政府禮堂舉行,由地方行政廳廳長納魯查(Narucha Kosasitwilai)主持。出席人士包括叻丕府府尹提提拉(Thitilak Kampha)、地方行政廳高層官員、相關政府機構代表,以及聯合國難民署(UNHCR)駐泰國代表塔米.夏普(Tammi Lynn Sharpe)。
納魯查表示,自1984年以來,泰國基於人道原則持續接納因衝突而逃離緬甸的民眾,並允許其暫時居留境內。然而,隨著相關人口規模持續存在,政府有必要建立更完整、準確且即時更新的登記制度,以利身分管理及公共政策執行。
為此,地方行政廳於2026年制定新規範,針對居住於管制區域且獲准特別居留的外籍人士進行登記與核發識別證。完成身分驗證後,持證人可於與政府機關接洽、申請公共服務或辦理相關行政程序時作為身分證明文件使用,並須搭配政府核發的居留許可文件一併出示。
納魯查感謝叻丕府政府及聯合國難民署對計畫的支持,其中聯合國難民署提供製卡經費協助,也肯定各合作機構在兼顧人道精神、公共秩序及國家安全下共同推動相關工作。
聯合國難民署代表指出,身分識別制度不僅有助於提升管理效率,也能協助難民取得醫療、金融、通訊及就業等基本服務,進一步提升個人自主性與未來規劃能力,對流離失所者而言具有重要意義。
不過,泰國政府強調,核發識別證的主要目的在於人口登記與身分查核,協助當局掌握持證人的身分、居住地及獲准停留或工作的條件,以利監督管理與執法作業,同時維護國家安全與社會秩序。
納魯查重申,此項識別證僅屬行政管理工具,並不代表持有人取得泰國國籍,也不賦予任何泰國公民權利。政府將持續在人道援助與國家安全之間取得平衡,透過完善的身分管理機制提升治理效率。
圖片來源:Khaoso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