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空地稅負加重 地主掀農地轉型潮

(台泰時報5月16日電)泰國自2020年正式實施《土地與建築物稅法》以來,今年已進入第7年。隨著政府結束疫情期間的稅率減免措施,並於2026年恢復100%全額課徵後,閒置土地持有成本明顯上升,促使不少地主開始出售土地、改為長期出租,或轉作農業用途,以降低稅務負擔。

泰國政府在法案初期曾推出最高90%的稅率減免措施,以減輕民眾與企業負擔,但目前已恢復正常稅率。其中,對「閒置土地」課徵的稅率尤其受到市場關注。

根據規定,若土地持有人長期未開發使用,並持續閒置超過3年,稅率將每3年額外增加0.3%,最高累計不得超過3%,相當於每百萬泰銖最高須繳納3萬泰銖稅金。

以目前標準計算,原本閒置土地基礎稅率為0.3%,即每百萬泰銖繳納3,000泰銖;若超過期限仍未使用,稅率將提高至0.6%,稅額增至每百萬泰銖6,000泰銖。而2026年起,部分持續閒置土地將再增加0.3%,總稅率達0.9%,等於每百萬泰銖須繳納9,000泰銖。

目前泰國閒置土地稅率依土地價值區分如下:
1️⃣ 土地價值不超過5,000萬泰銖,稅率0.3%。
2️⃣ 價值5,000萬至2億泰銖,稅率0.4%。
3️⃣ 價值2億至10億泰銖,稅率0.5%。
4️⃣ 價值10億至50億泰銖,稅率0.6%。
5️⃣ 超過50億泰銖,稅率0.7%。

在稅負提高後,許多地主開始調整土地用途,包括將土地出租給農民、短期改作農業使用,或進行簡易農業開發,以符合「農業用地」資格,藉此適用較低稅率。

依現行規定,農業用地稅率明顯低於閒置土地。其中,土地價值7,500萬泰銖以下僅課徵0.01%;7,500萬至1億泰銖為0.03%;1億至5億泰銖為0.05%;5億至10億泰銖為0.07%;超過10億泰銖則為0.1%。若為自然人持有且價值不超過5,000萬泰銖,更可獲免稅優惠。

市場人士指出,政府之所以對閒置土地課徵較高稅率,主要目的在於鼓勵地主實際利用土地,而非長期囤地等待增值,藉此提高土地使用效率與經濟活動。

根據財政部與內政部相關規定,若土地要被認定為農業用途,必須實際從事指定農作物或畜牧生產。目前符合資格的農業項目共有57種,包括農作物與畜牧類別,地主須符合相關條件才能適用農地稅率。

分析指出,隨著泰國土地稅制度逐步進入完整課徵階段,未來閒置土地持有成本將持續提高,也可能進一步影響土地市場價格與都市開發模式。

圖片來源:Prachach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