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5月13日電)泰國反對派日前針對政府總額4千億泰銖能源與轉型借貸緊急法令提出釋憲聲請後,眾議院議長索蓬(Sophon Saram)已正式將案件送交憲法法院(Constitutional Court)審理,並決定暫緩將相關法案列入國會議程,待法院作出裁定後再進一步處理。
根據泰國國會消息,人民黨黨魁兼不分區議員納塔蓬(Natthaphong Ruengpanyawut)率領反對派議員,於5月11日向索蓬提交請願書,要求將《授權財政部借款以因應能源危機與推動國家能源轉型緊急法令》(Emergency Decree Authorizing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to Borrow Money for Energy Crisis and Energy Transition)送交憲法法院解釋,確認是否違反泰國憲法第172條規定。
該法令由政府提出,授權財政部(Ministry of Finance)借貸4千億泰銖,用於處理能源價格波動、支援能源安全與推動能源轉型政策。反對派則質疑,政府是否符合發布緊急法令的必要條件,以及是否應透過一般國會立法程序處理,而非直接援引緊急授權機制。
最新消息指出,索蓬已於5月12日正式將請願文件送交憲法法院,法院行政部門亦已完成收件登錄程序。此舉代表案件已進入司法審查階段,後續將由憲法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與展開實質審查。
此外,雖然政府早在5月11日已將該借貸法令內容送交國會,要求排入議程審議,但索蓬目前仍未下令正式列案。他表示,此舉是依循國會既有作業原則處理,以避免在憲法爭議尚未釐清前,貿然推進審議程序。
國會方面指出,依照過往實務,若有議員向憲法法院提出釋憲聲請,即使議長依法仍可安排議程,但為維持程序正當性與議事秩序,通常會等待法院裁定結果後再行推進相關程序。
此次能源借貸法令亦被視為泰國政府推動能源結構調整的重要財政工具之一,涉及能源補貼、替代能源投資及產業轉型支出,因此受到朝野高度關注。反對派則強調,並非反對能源政策本身,而是希望政府依法行政,避免以緊急法令形式規避國會完整監督。
目前憲法法院尚未公布是否受理案件與具體審理時程,國會議程也將持續暫緩,直到法院完成相關裁定為止。
圖片來源:NationT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