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閣核准東協文件 強化區域合作應變

(台泰時報5月5日電)泰國內閣通過決議,批准將於第48屆東協峰會(ASEAN Summit)上審議與採認的5項成果文件草案。總理府發言人拉查達(Rachada Thanadirek)表示,本次峰會將於2026年5月8日在菲律賓宿霧舉行,相關文件涵蓋制度調整、區域合作及應對全球挑戰等多項議題,將作為東協未來政策推動的重要依據。

根據說明,本次文件分為兩大類,包括東協領導人將共同同意的1項文件,以及共同採認的4項文件。其中,最受關注的是「宿霧議定書」(Cebu Protocol to Amend the Charter of the 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主要內容為修訂《東南亞國家協會憲章》(ASEAN Charter),以納入東帝汶(Timor-Leste)為新成員國,並同步調整東協標誌設計,將象徵成員國的稻穗數量增至11束。

其餘4項文件則聚焦於強化區域合作與提升應變能力,內容包括:
1. 「東協領導人海洋合作宣言」(ASEAN Leaders’ Declaration on Maritime Cooperation),旨在促進海洋安全、海洋經濟及海洋環境保護。
2. 「東協領導人聲明:強化區域韌性優先行動」(ASEAN Leaders’ Statement on Priority Actions for Regional Resilience in Response to the Implications of the Situation in the Middle East on the Region),以整合東協三大共同體合作架構,提升對中東局勢影響及其他全球危機的應對能力。
3. 「東協災害應對戰略協議框架」(ASEAN Strategic Protocol for Emergency and Comprehensive Transformation, ASPECT),加強成員國在自然災害、氣候變遷及生物風險等領域的快速應變機制。
4. 「東協青年氣候與防災賦權宣言」(ASEAN Declaration on the Empowerment of Youth in Climate Action and Disaster Resilience),推動青年參與氣候行動與災害風險管理,提升各層級韌性。

拉查達指出,上述文件將有助於深化東協整體合作,並強化區域在能源安全、糧食穩定、貿易投資與海洋安全等關鍵領域的整合能力。同時,透過制度性調整與政策協調,提升東協在面對全球不確定性時的整體韌性。

此外,內閣亦授權總理或其指派代表,於峰會期間代表泰國同意並簽署相關文件,並由外交部(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負責後續批准程序,將正式文件提交予東協秘書長作為保存機構(Depositary)。

政府表示,這些文件不僅是區域合作的重要基礎,也將成為泰國在東協框架下推動國家利益的重要工具。透過積極參與制度改革與政策協調,泰國期望在區域整合進程中發揮更關鍵角色,並持續促進東協共同體的穩定與發展。

整體而言,第48屆東協峰會文件將聚焦制度擴充與危機應對,顯示東協在面對全球局勢變化下,正持續強化內部合作與政策整合能力。

圖片來源:Prachach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