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5月3日電)越南政府近日頒布新法,明確將限制女性外出工作列為違法行為,違者最高可處約1萬至4萬台幣罰鍰,藉此加強性別平權保障並減少社會歧視現象。
該法規屬於「第76號法令」,已正式生效。內容規定,任何阻止女性就業或從事經濟活動的行為,均屬違法範疇。政府同時將多項性別歧視行為納入處罰範圍,包括強迫女性從事家務、干預避孕決策、阻礙創業,以及對女性領導者進行貶抑言論等。
此外,法規亦擴大適用範圍,涵蓋強迫結紮、發布性別歧視廣告,以及家庭財產分配不公平等問題。官方並賦予執法機關更大權限,以強化執行力,確保相關規定能落實。
分析指出,越南女性勞動參與率在開發中國家中屬較高水準,但社會結構仍以男性主導為主,傳統性別角色觀念仍對女性職涯發展構成限制。此次立法被視為政府自上而下推動性別平權的重要措施,同時也與經濟發展策略密切相關。
學界認為,越南推動性別平權主要由政府主導,並與產業發展與勞動力需求相連結,與部分國家由民間運動推動的模式有所不同。政策目的之一在於擴大勞動市場供給,支撐製造業與經濟成長。
同時,該法亦具有國際層面意義。越南近期展開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新任期,政府需展現具體進展,以強化其在人權議題上的承諾與形象。
儘管越南女性在教育與勞動參與方面已有進展,例如女性教育普及率達97.2%,經濟參與率達75.9%,但在企業管理與資產擁有方面仍存在差距。數據顯示,女性擔任企業高階主管比例約19.4%,企業所有權比例約19.7%。
此外,性別偏好仍影響人口結構,2025年出生性別比約為每1,000名男嬰對900名女嬰。學者指出,此現象顯示傳統觀念仍具影響力,相關政策需長期推動方能見效。
整體而言,越南透過立法強化女性就業權與性別平等,顯示政府試圖在經濟發展與社會改革之間取得平衡,並逐步改善性別不平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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