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費報稅新規 代理支出可列扣除

(台泰時報10月12日電)在數位行銷競爭激烈的時代,泰國企業普遍透過廣告代理公司進行線上宣傳,涵蓋策略規劃、內容製作及投放於Facebook、Google或TikTok等平台。然而,多數企業主關心的焦點在於:這類透過代理公司支付的廣告費是否能列為稅務扣除項目?

稅務顧問指出,依據泰國稅法,凡為營運目的或取得收益而發生之支出,皆屬可扣除項目。廣告費用屬於企業推廣活動的必要成本,無論由企業直接支付或經由代理公司代付,只要具備合法完整的憑證,即可在報稅時列為業務支出。

企業於實務操作中常將費用分為兩部分:其一為代理公司之服務費,如策略規劃、設計及活動管理;其二為實際平台廣告費,例如Facebook Ads或Google Ads。若代理公司代墊支出並向企業開立正式發票,則該筆費用可合法列入扣除。

稅務專家提醒,為使扣除生效,企業須符合三項條件:
第一,需保存完整文件,包括稅務發票、收據與合約,以供稅務機關查核。
第二,支出金額應與實際營運相符,若金額過高或無法證明與業務相關,可能遭拒扣除。
第三,代理公司必須為依法登記之合法納稅人,具備稅籍編號並能開立正式稅務文件。

舉例而言,若A公司聘請代理公司執行行銷專案,策略與設計費為5萬銖,媒體投放費15萬銖,總計20萬銖,增值稅1.4萬銖。代理公司開立完整稅務發票後,A公司可將20萬銖列為業務支出,並將1.4萬銖作為進項稅額抵扣。

稅務顧問進一步指出,妥善記錄廣告費用不僅能節稅,也能提升財務透明度。對於未來申請貸款、尋求投資或進行財報審計的企業而言,清晰的帳目有助於建立信任與專業形象。

總而言之,企業若透過代理公司支付廣告費,只要具備合法文件與明確用途,皆可依稅法列為扣除支出。這不僅有助於減輕稅務負擔,也能強化財務規劃與經營效率,使行銷投資兼具推廣與節稅雙重效益。

圖片來源:Bangkok Biz News 圖片日期:202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