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投票失資格 最高法院撤27名不分區候選人

(台泰時報2月7日電)泰國最高法院選舉案件庭於6日公布裁定,決定撤銷27名眾議員不分區候選人資格,理由為相關人士未依法行使投票權,構成選舉法所定之資格缺失。該裁定適用於即將舉行的2026年國會大選,並已正式自候選名冊中刪除。

依最高法院說明,本次遭撤銷資格者分屬14個政黨,原先列名於不分區候選名單中不同排序。法院指出,依現行法規,未行使投票權者即喪失被提名為候選人之資格,無論是否屬於不分區或選區候選人,皆須遵守同一標準。

除首波22人外,法院同日另發布補充裁定,再撤銷5名不分區候選人資格,使本案合計遭撤名人數達27人。相關裁定已公告並即刻生效,不再列入後續選舉程序。

此前,泰國選舉委員會已於2月4日將28名疑似資格不符的不分區候選人名單送交法院審議,理由同為未依法投票。經法院審查後,確認其中27人不符資格,其餘個案則另行處理。

分析指出,此次裁定顯示司法機關對選舉資格審查採取嚴格標準,並再次強調投票權不僅是公民權利,同時也是政治參與者的基本義務。隨著選舉日期逼近,相關裁定亦可能影響部分政黨名單排序與整體選戰布局。

圖片來源:Thai P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