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1月24日電)泰國政府正式實施珊瑚礁潛水觀光新規定,凡從事水肺潛水、浮潛及自由潛水等活動,業者皆須配置合格的潛水管控人員,負責指導、監督並照護遊客行為,以防止對珊瑚礁生態造成損害。相關規定已於23日生效。
根據王家公報公布內容,泰國海洋與海岸資源廳發布「珊瑚礁區潛水觀光管控人員與助理人員規定」,授權該廳廳長訂定培訓課程、資格條件、證件核發與撤銷標準,確保潛水活動符合保育原則。
Pin Sak Suraswadi表示,新制重點在於要求業者共同承擔環境責任。若遊客行為可能破壞珊瑚,管控人員可立即要求停止活動;遊客本身不涉及刑責,但若折斷珊瑚或違反其他法律,仍須依法處理。業者若未依規定配置人員,將面臨罰款或吊銷許可。
官方指出,過去監管僅限於國家公園範圍,現行法制改採品質管理模式,將適用於非公園海域,並以海岸資源管理法為依據。培訓內容包含至少11小時理論課程與1小時實作,涵蓋珊瑚生態、保育原則及相關法規,作為推動永續海洋觀光的重要措施。
圖片來源:Thai PB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