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三機場陷膠著 合約爭議難解工期再延

(台泰時報10月4日電)泰國高鐵三機場專案自2019年10月簽署合約以來已逾六年,但至今仍無法正式打下第一根樁,工程進度陷入停滯。核心問題在於政府與投資方之間的合約修改談判遲遲未能達成共識,導致專案無法啟動。

高鐵三機場計畫連結廊曼、蘇凡納布與烏打拋三座國際機場,原由泰國國家鐵路局(SRT)與亞洲時代一號公司簽約,後者由正大集團(CP)為主要股東,並以1172.26億泰銖的最低補助額贏得標案。依原始規劃,政府將在工程竣工並投入營運後,分期支付1496.5億泰銖的公共投資補助。

不過,因新冠疫情造成客運量下滑,承包方提出需獲政府補償,進而引發合約重談。歷經三屆政府,包括前總理巴育、賽塔,以及現任總理貝東丹,均未能推動合約修改定案。

去年(2024年)財政部長兼副總理披猜主導的國家政策委員會曾批准五項合約修改要點,其中最關鍵的是將「完工後付款」改為「隨工程進度付款」,總額降至1200億泰銖。作為交換,投資方須繳交高達1600億泰銖的額外保證金,以確保五年內如期完工並交付營運。

此外,合約草案亦涉及機場捷運(ARL)的經營權支付方式,規定投資方須在7年內分期繳納106.71億泰銖,並以銀行保證函作為擔保。同時,若未來專案融資成本下降,投資方須將額外收益分潤給國家鐵路局。

泰國總檢察署已完成審查,並對草案95%以上條款表示同意,僅針對付款進度與保證金條件建議加速收取,以保障政府利益。

然而,交通部長披帕近日表明立場,反對將合約改為「隨工程進度付款」。他指出,此舉有違原始招標條件,恐導致法律爭議,並強調「若強行推動,我無法承擔法律後果」。

交通部內部消息指出,若合約修改最終無法通過,將尋求替代方案,例如利用現有雙軌鐵路延伸至烏打拋,並增加班次以支援交通需求,避免影響旅客運輸。

國家東部經濟走廊辦公室(EEC)人士則認為,合約修改並未違法,因總檢察署已完成審查,且新條款要求投資方提供更高額度保證金,不會讓承包商受益過度。

目前草案已送交國家鐵路局審議,是否提交內閣拍板仍待觀察。隨著專案延宕超過六年,外界質疑此計畫恐再度陷入「無限循環」,成為泰國基礎建設推動中的棘手案例。

圖片來源:Bangkok Biz News 圖片日期:2025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