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廳說明修法 稻米庫存門檻下修至100噸

(台泰時報1月18日電)針對近日電視政論節目中,圍繞稻米出口「庫存100噸」門檻所引發的爭論,泰國外貿廳出面說明,強調相關規定係依法律程序調整,目的在於兼顧中小型出口商經營彈性與泰國稻米出口信譽。

事件起因於節目辯論中,人民黨副黨魁兼總理候選人希里甘雅(Sirikanya Tansakul)指出,要求出口商持有100噸稻米庫存,恐成為小型業者進入市場的障礙;泰自豪黨助選人員**蘇帕吉**則認為,稻米出口若缺乏基本庫存,恐影響履約能力,並損及泰國稻米長年建立的國際形象。

外貿廳說明,國內商業廳已於2025年1月17日依《稻米交易法》召開作業委員會會議,檢討出口商庫存條件,並完成為期15日的公眾諮詢,共74人提出意見,其中71人表示支持修正方向。最終決議將原本資本額不超過2,000萬泰銖須持有500噸庫存的規定,下修為資本額不超過1,000萬泰銖者,僅需維持100噸庫存,其餘條件維持不變。

官方指出,保留一定庫存有助於確保交貨能力與品質穩定,避免違約風險影響國家出口信譽,因此仍有其必要性。外貿廳並未反對該修法方向,且同步推動行政簡化措施,將稻米出口商登記作業時間由原本3日縮短至30分鐘,並全面採用線上系統辦理。2025年共有47家業者完成新登記,占持續出口業者逾20%。

主管機關表示,未來將持續檢視法規彈性,在維護市場秩序與扶植中小企業之間取得平衡。

圖片來源:Matich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