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泰時報10月3日電)泰國東部經濟走廊政策委員會(EEC)表示,針對價值2.24兆泰銖的「高速鐵路連接三大機場」專案,已完成合約修正草案,並獲得總檢察署審核通過。修正內容的核心在於調整政府補助支付方式,由原先完工後一次性付款,改為「隨建隨付」,同時要求承包商增設履約保證,以防止棄工風險。
據悉,該專案由泰國國家鐵路局(SRT)與亞洲艾拉旺公司(Asia Erawan,隸屬CP集團)簽訂,計畫連接曼谷廊曼、蘇凡納布以及烏塔堡三座機場。EEC強調,修正條款並未違反法律,且能更好保障公共利益。依據新架構,政府將按照施工進度逐步撥款,而建設成果的產權則將依支付進度逐步歸屬國家,以確保公共資產安全。
EEC相關人士指出,合約調整主要集中於土木工程成本補助機制。新制度規定每筆款項需經國家鐵路局驗收確認後方能支付,並同步轉換工程產權,與過往「先建後付」模式有所差異。為避免民間業者因財務壓力而停工,政府要求企業須繳交額外保證金,以增強履約保障。
目前,修正後合約已由總檢察署完成審查,並回覆國家鐵路局提出意見。下一步將由國家鐵路局提請內閣審議,惟是否批准仍需視政府最終政策方向而定。外界注意到,現任交通部高層對於「隨建隨付」模式持保留態度,認為需再次評估政策一致性。
背景資料顯示,「高速鐵路連接三大機場」專案自2018年簽署合約以來進展多有延宕,原計畫在6年間完成,但因財務與執行爭議造成延誤,導致投資方承受數千億泰銖損失。為解決資金與工程落後問題,政府與企業多次討論調整合約,最終形成目前修正草案。
支持者認為,「隨建隨付」方式有助減少政府一次性龐大財政支出,並將國家資產逐步收回,增強監督力道;而企業方面,則因有明確付款節奏,有助維持流動性與施工進度。然而,反對聲音指出,修正條款可能引發新一輪法律與合約爭議,尤其涉及長期合作架構與公共責任分配,仍待進一步澄清。
EEC方面重申,無論政策如何定調,未來仍需兼顧國家財政穩健與專案可持續推進,並呼籲各方在正式決策前保持審慎。最終方案將由內閣拍板定案,確定是否依現行草案執行,或另行修訂。
圖片來源:Thansettakij 圖片日期:2025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