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公投同步登場 這些行為「能做、不能做」一次看

(台泰時報 1 月 14 日電)泰國將於 2026 年 2 月迎來歷史性時刻,首次同步舉行國會議員選舉與憲法公投。選民須於 2 月 1 日 參與國會議員提前投票,並於 2 月 8 日 正式投票及公投。相關法律規範嚴格,違規恐面臨監禁、罰款甚至褫奪選舉權,選民與相關人員務必事前了解。

 

本次投票依據 2 大法律進行,包括《國會議員選舉法》及《公投法》,由泰國選委會負責執行。

 

投票前與投票日「禁止事項」

 

📌 禁止拉票宣傳

自 2 月 7 日 18:00 起 至投票結束,禁止任何形式拉票或公投動員,包括穿戴政黨標誌、社群貼文、發送文宣,違者最高可判 6 個月徒刑或罰款。

 

📌 禁酒令

投票前一晚至投票結束,投票區域內禁止販售與提供酒精飲品,違規最高可判 6 個月徒刑。

 

📌 禁止發布民調

投票日前 7 天起至投票結束,禁止發布可能影響投票決定的民調結果。

 

嚴禁買票與賭博

 

❌ 買票、賣票、宴請或娛樂活動拉票

屬重大刑事罪行,最高可判 10 年徒刑、罰款 200,000 泰銖,並褫奪選舉權長達 20 年。

 

❌ 選舉或公投賭博

不論參與或組織,皆屬重罪,最高可判 5 年徒刑。

 

投票所內重點禁令

 

🚫 冒用他人證件或無權投票

🚫 使用非官方投票用紙

🚫 將選票帶離投票所

🚫 在選票上做識別記號

🚫 拍攝或展示已填選票

🚫 故意撕毀選票

 

上述行為,最高可判 10 年徒刑並褫奪選舉權。

 

阻礙投票與運輸選民

 

❌ 雇主阻止員工投票

❌ 蓄意妨礙他人前往投票所

❌ 候選人或他人安排免費交通工具載送選民(政府提供者除外)

 

均屬違法行為,刑責從罰款到長期監禁不等。

 

公務人員責任更嚴

 

⚠️ 選務人員若舞弊、瀆職、故意誤判選票或錯誤計票,最高可判 10 年徒刑,並褫奪選舉權。

 

選委會提醒,選舉與公投是公民權利也是法律義務,請選民遵守規定、誠實投票,以確保民主程序公正透明。

 

圖片來源:Bloombe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