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1月5日電)為強化線上消費安全,泰國政府正式啟動電商平台監管新制。電子交易發展署 公告規定,自2025年12月31日起,所有屬於「電子市集型」的數位平台須負起更高層級的商品與賣家管理責任,凡未取得泰國工業產品標準(TIS)或食品藥物管理署(FDA)核准的商品,平台必須立即下架或封鎖,違者將面臨法律處分。
電子交易發展署署長 猜那 指出,新規屬於《數位平台服務經營法》下的配套措施,針對對金融與商業秩序、以及公共利益具高度影響力的電商平台,明確要求其不得僅扮演中立通路角色,而須積極參與商品品質與交易安全管理。
依規定,電子市集平台必須完整揭露商品資訊與販售者身分,並建立可信的賣家註冊與身分驗證機制,確保在發生詐騙或消費爭議時能追溯責任來源。同時,平台須主動檢查是否販售依法需取得認證的商品,包括電器產品、醫療器材、食品與保健相關商品,並清楚展示相關合格文件。
此外,新制亦要求平台設置「通知與下架」(Notice and Take Down)機制,一旦接獲主管機關或消費者通報,須即時移除不合規商品,並建立消費者補救與損害賠償流程。ETDA強調,相關規範已事前徵詢平台業者意見,並進行充分溝通。
ETDA表示,電商平台已成為泰國主要消費通路,提升平台治理不僅是法律責任,更有助於建立消費者信任,促進線上交易環境長期穩定發展。新制上路後,官方將持續監督執行情況,確保數位市場朝向安全、透明與可追責方向發展。
圖片來源:Thairat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