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泰時報9月30日電)泰國上訴法院第一區於9月30日上午在巴吞他尼府宣判,維持地方法院對人民黨籍國會議員瓊緹差(Chonthicha Jaengraew) 的裁決,判處其觸犯《刑法》第112條,須入獄兩年,且不得緩刑。不過,法院稍後批准以15萬泰銖保釋,使其能在最高法院階段繼續抗辯。此案成為近期泰國政治與言論自由議題的重要焦點。
案件可追溯至2021年9月11日,當時瓊緹差參與在巴吞他尼省法院前舉行的政治集會,訴求釋放政治案件的被拘押人士。檢方指控,她在演說中涉及侮辱王室的內容,因而依《刑法》第112條提出起訴。該條文即俗稱的「冒犯君主法」,長期以來在泰國社會引發爭議。2023年地方法院審理後,裁定瓊緹差有罪,判處兩年徒刑且不得緩刑。
瓊緹差始終否認指控,並強調其發言屬於政治表達,不構成犯罪。她隨即向上訴法院提出上訴,期望推翻一審判決。然而,上訴法院經審理後認為,一審判決事實認定與法律適用均無不當,因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宣判當日,瓊緹差由黨內成員陪同到庭,包括人民黨曼谷選區議員比亞叻(Piyarat Chongthep)以及該黨秘書長沙拉育(Sarayut Chailak)。他們共同表達對同僚的支持。法院在駁回上訴後,辯方律師立即提出保釋申請,經審酌後,巴吞他尼地方法院批准以15萬泰銖作為擔保金,允許瓊緹差在最高法院裁決前暫時獲得自由。
按照泰國法律,若最高法院維持現有判決,瓊緹差將必須服滿兩年刑期;但若最高法院認為應予改判或撤銷,則有可能改變她的命運。由於該案涉及現任國會議員,且與敏感的《刑法》第112條有關,因而受到社會及國際關注。
《刑法》第112條規定,任何侮辱、誹謗或威脅國王、王后、王儲或攝政者者,處以三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近年來,隨著泰國社會政治運動增加,相關案件亦明顯上升。國際人權組織曾多次呼籲泰國檢討此法,認為其適用範圍過廣,易成為打壓言論自由的工具。然而,泰國司法體系至今仍嚴格執行相關條文。
瓊緹差是人民黨(People’s Party)成員,代表巴吞他尼府選區進入國會。她自學生時代起便積極參與社會運動,尤其關注人權與青年議題。此次案件的進展,不僅攸關其個人政治前途,也被視為檢驗泰國社會如何在維護制度與保障公民自由間取得平衡的案例。
觀察人士指出,若最高法院最終維持有罪判決,這將對泰國政壇產生影響。一方面,人民黨可能失去一名現任國會議員;另一方面,也可能激化社會對《刑法》第112條的討論。若最高法院改判,則可能成為未來相關案件的重要參考。
目前,瓊緹差已獲准保釋,預計將繼續透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利。她的律師團隊亦表示,將提出更多法律論據,爭取在最高法院獲得改判。
圖片來源:Thansettakij 圖片日期: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