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12月3日電)泰國皇家憲報正式公布放寬酒類販售時段的新規定,自公布翌日起開始施行,並採180天試行措施。同時,餐飲場所得延長提供內用酒精飲品一小時,引發餐飲與旅宿業者高度關注,期待有助提升年末旅遊與消費動能。
先前酒類控制委員會決議解除原定14時至17時的禁售時段,並就政策調整向相關利害關係人徵詢意見15天。業界期望新制能在年底旅遊旺季前生效,以支援觀光及餐飲業營運。根據此次憲報公布,相關規定共四則,內容包括販售時段、例外條件與後續評估機制。
依新制,由公共衛生部部長帕塔那(Pattana Prompat)簽署之公告指出,為回應社會環境變化及調整既有制度,有必要修訂《總理府公告:酒類禁售時間》。依據《酒精飲品控制法》授權,公告提出以下要點:
1️⃣ 自憲報公布翌日起施行。
2️⃣ 廢止2024年6月23日公布的前一版禁售時段公告。
3️⃣ 新規定允許販售酒精飲品於下列時段:
11時至14時。
14時至17時,該時段開放為期180天,以觀察成效。
18時至24時。
另要求曼谷及各府酒類控制委員會就第(2) 款時段之影響進行評估,並於期限前提交檢討建議。
新制同時列出三項例外情形,包含國際機場航廈內供應旅客的場所、依法規定營業時間的娛樂場所,以及取得合法資格的旅館,皆可依其相關規範販售酒精飲品。
此外,憲報亦公布「酒類禁飲時段」之相關公告,內容規定在禁止販售時段內,民眾不得於售酒場所或提供酒精飲品的商業場域內飲酒,但若於禁售開始前已經飲用,得於禁售時段開始後繼續飲用不超過一小時,使場所得以更有序地進行管理。
官方指出,試行方案將協助評估放寬禁售時段對治安、交通、公共衛生及旅遊消費等各面向的影響,並據此決定是否延續或修訂。業界則表示,新制若能在年底旅遊季促進消費,將有助緩和過去兩年營運壓力。
相關主管機關強調,未來將持續蒐集數據並與多方協商,確保政策調整兼顧經濟發展與社會秩序。
圖片來源:A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