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擬推電影獎勵計畫 內閣拍板原則框架

(台泰時報12月3日電)泰國內閣通過促進國內拍攝電影的原則性措施,同意由文化部研擬相關規範與執行方式,並與預算局、財政部及相關機關協調,擬定更具體的作業標準。政府期望藉此提高泰國影視內容製作能力,並促進產業競爭力與文化輸出。

總理府發言人西里蓬(Siripong Aungsakulkiat)表示,該措施旨在支持泰國電影及相關內容製作,提高品質與題材多樣性,同時協助產業因應市場競爭。計畫核心包括補助、加碼獎勵與支出範圍等三大方向,適用對象涵蓋電影、戲劇、影集及音樂錄影帶等國內影視內容。

依照文化部提出的方向,製作成本達 1,500 萬泰銖以上的作品可申請基本補助,比例為可列計製作支出的 15%。此外,如作品呈現特定創意主題,經主管委員會審核後,補助比例可再增加 5%。若製作成本達 4,000 萬但未滿 5,000 萬泰銖,可再獲 2.5% 加碼;成本達 5,000 萬泰銖以上則可獲 5% 額外補助。

措施亦納入海外發行條件,若作品至少在四個國家上映或於至少一個國際串流平台播映(且須涵蓋東協以外至少一國),可再申請 5% 補助,以鼓勵製作方積極拓展海外市場。

支出計算範圍包括前期製作、拍攝作業與後期製作三階段,但不含宣傳與行銷費用。政府強調,補助僅限國內製作項目,並要求申請作品必須符合泰國影視法相關規定。

西里蓬指出,文化部提出本措施的背景在於維持拍攝量並吸引更多投資,使影視產業與其他內容產業能持續運作。內閣認為,透過補助機制可使作品品質提升,並提升國際市場競爭力,同時增加就業並擴大文化產品輸出。

根據政府說明,影視委員會已於 2025 年 11 月 17 日審查並原則同意該措施。內閣此次決議屬於正式確認原則,並要求文化部進一步研析財務負擔與成本效益,確保國家預算使用合理,不造成不必要支出。

內閣也要求文化部與公私部門討論執行可行性,並依據投資、就業與產業產值等面向建立量化評估機制。後續將由各機關依職責編列年度預算,並遵守法規與行政程序,確保補助制度透明並具可追溯性。

政府表示,最終執行方案需兼顧產業發展與財政紀律,並導入成效追蹤,以評估措施對整體產業與經濟的實際貢獻。文化部後續將提出具體辦法及作業細則,作為未來申請與審核流程的正式依據。

圖片來源:Prachach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