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推直購電試辦案 助資料中心增能量

(台泰時報11月15日電)泰國政府預定自 2026 年 1 月起試辦「直購電力協議」(Direct PPA)方案,資料中心為首批適用產業。此方案旨在讓特定業者能直接向再生能源發電商購電,作為推動數位基礎建設與吸引外資的一項政策工具。

該試辦計畫最初由 2024 年的政府團隊提出,目的是形成外資投資友善環境,並降低企業取得潔淨能源的限制。新內閣延續該路線,加快推動相關程序,使政策能在短時間內進入實行階段。能源監管機構(ERC)已公布初步資格條件,並將直購模式視為電力交易改革的重要試點。

依照規畫,資料中心被列為優先產業。主管機關指出,資料中心發展有助泰國提升雲端與伺服器產業能量,並可與政府推動的數位基礎設施相連結。此外,外國科技企業多次表達希望可使用再生能源,以符合自身減碳承諾。然而現行制度要求企業須透過國營電力單位購電,使直購需求遲遲無法落實。

能源政策委員會先前已核准直購電規模上限為 2 吉瓦,作為支持資料中心成長的首階段容量。投資促進委員會(BoI)統計,今年上半年申請投資優惠案總額達 1.06 兆泰銖,年增 139%,其中數位產業投資達 5210 億泰銖,共 28 件,反映主要雲端服務商持續擴張資料中心布局。

政府表示,試辦期將優先由資料中心實施,後續再視成效擴大至印刷電路板(PCB)、電子業與電動車相關產業等高耗電產業,使其能使用更多潔淨能源。PCB 為手機、電腦等電子設備的重要元件,需高度穩定電力供應。

在具體架構方面,ERC 設定多項條件,以確保再生能源業者、國營電力單位及資料中心均能受惠。國營電力機構可依「第三方電網開放」規則收取輸配電線路使用費,作為再生能源電力輸送的服務費用。再生能源業者則需證明具備至少十年的供電能力,並取得 BoI 投資資格。

資料中心業者須提交五年再生能源使用規畫,以供主管機關計算最大用電量,並確保透過國家電網傳輸的容量充足。方案要求資料中心每棟機房的最低 IT 基礎負載達 50 兆瓦,作為參與直購的門檻。

試辦地點將以東部經濟走廊(EEC)為核心,再視電力網路容量擴及其他地區。EEC 橫跨春武里、羅勇與北柳府,為泰國高科技產業集中區,涵蓋智慧電子、電動車等 S-Curve 產業,使其成為試行政策的適宜地點。

直購電方案已於 10 月完成公開諮詢。ERC 秘書長普帕表示,仍需調整部分投資細節,再提報能源政策管理委員會審核,預定在年底前作出最後決議。能源部指出,直購電首階段投資額約為 650 億泰銖,涵蓋能源設備、電網建設與數據設施配套。

官方強調,直購電試點將成為後續電力市場改革的基礎,使企業在追求淨零排放目標時有更多選擇,並提升泰國作為資料中心區域樞紐的競爭力。

圖片來源:Bangkok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