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工商聯合會籲撤勞動與環保三法案 恐增企業負擔

(台泰時報11月13日電)泰國三大工商團體組成的聯合會(Joint Standing Committee on Commerce, Industry and Banking,JSCCIB)於12日召開記者會,表達對三項重大法案草案的反對立場,分別為《勞動保護法修正案》、《潔淨空氣管理法案》及《工廠法修正案》。該聯合會認為法案內容重複且未充分評估影響,恐增加中小企業成本、削弱外資信心,並影響國家競爭力。

泰國商會主席兼聯合會主席波乍(Dr. Phot Aramwattananont)表示,儘管支持提升勞工福利及環保標準,但目前法案缺乏完整「法律影響評估」(RIA)程序,恐導致制度重疊與執行困難。特別是新《勞動保護法》草案中,擬將每週工時上限由48小時降為40小時、增設家庭照護假及月經假,並要求雇主每年調整最低工資,將使僱主成本顯著上升。

聯合會指出,該措施可能造成三大連鎖效應:
一是勞工收入減少,部分工人為補足收入恐轉向高利率非正式貸款;
二是生產力下降而勞動成本上升,影響出口與產能;
三是企業傾向採取非正式雇用或短期契約,導致就業保障弱化並擴大「零工經濟」(Gig Economy)。

聯合會同時反對其他兩份由不同政黨議員提出的《勞動法》版本,指出其內容過於細化,如強制設置哺乳區與長時間育嬰休息制度,對中小企業而言不具可行性;部分條文亦可能與國際勞工組織(ILO)第100號與第111號公約精神不符。

此外,聯合會對《潔淨空氣管理法案》表達保留意見。泰國工業總會主席格里安蓋(Kriangkrai Tiannukul)表示,工商界支持改善PM2.5污染的原則,但法案若與現行《環境促進與保護法》(1992年)及《工廠法》重疊,將增加執行混亂與企業負擔。聯合會建議:

  • 應納入企業代表參與國家與地方空氣管理委員會;

  • 以稅收獎勵或低息融資鼓勵減排,而非新增「潔淨空氣費」;

  • 明確規範「潔淨空氣基金」用途,避免資金分配模糊;

  • 重新檢討過高刑罰條款,確保符合憲法第77條比例原則。

關於《工廠法修正案》,工商界憂慮恢復「有期限工廠許可制」將違背政府推動的「Ease of Doing Business」方針。聯合會認為,現行制度已賦予政府足夠查驗權限,無需再設重複程序。若恢復期限制,將增加行政成本與貪腐風險,並造成融資與信用審查延誤。

聯合會進一步建議:

  • 「特別管制工廠」應限於高風險類別,不宜授權廣泛擴大定義;

  • 強化現行「自行申報制」(Self-Declare)與官員執法效率,而非新增層層審批;

  • 公民監督應採政府中介模式,避免外部進入工廠造成衝突或商業資料外洩;

  • 強制保險制度應考量國內保險市場成熟度,避免迫使中小企業購買高價海外保單。

聯合會總結表示,泰國確實需要現代化勞工與環境法規,但制定過程必須兼顧透明度與平衡性。任何影響廣泛的公共法案都應建立在「可行性、比例性與共識」基礎上,確保法律既能保護勞工與環境,也不削弱企業競爭力與投資信任。

圖片來源:Bangkok Bi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