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11月6日電)曼谷市議會4日通過2027會計年度追加預算案,核准11億3927萬3100泰銖作為水災受災民眾救助經費,並調整原有救助計畫名稱及適用範圍。市議會要求曼谷市政府明確訂定補助標準,依照受損物品現行價格評估損失,確保補助金額符合實際災情。
曼谷市議會在丁登區市政府大樓召開2026年第4次常會第4次會議,由挽那區市議員、追加預算審查特別委員會主席查猜(Chatchai Mordi)報告審查結果,說明追加預算案的修正內容及相關建議。
查猜表示,市議會已於10月28日原則通過2027會計年度追加支出預算條例草案,並成立由28名成員組成的特別委員會,負責詳細審查預算用途、支出項目及相關條文。
特別委員會共召開3次會議,針對原草案內容進行討論,並決議修改第3條所列救助計畫名稱,將原本涵蓋各類災害及緊急問題的救助計畫,調整為專門針對曼谷地區水災受災民眾的救助方案。
此次修正主要在於明確界定預算使用目的,使追加經費集中用於水災相關救助工作,並作為後續執行補助及審核支出的依據。
審查委員會同時提出2項重要建議,要求市政府在執行救助計畫時,確保損失評估方式合理,並向民眾清楚說明補助資格及核發標準。
1️⃣ 受損物品估價方面,曼谷市政府應以現行市場價格作為評估依據,計算受災民眾財物損失,避免使用不符合當前價格水準的估算方式,影響實際補助金額。
2️⃣ 補助申請及核發方面,市政府應建立明確且容易理解的審核標準,並加強對外公告與資訊宣導,讓受災民眾了解相關規定,減少申請及補助金額認定上的疑義。
經審議後,曼谷市議會以41票贊成,於第二讀及第三讀程序通過追加預算條例草案。此次核准的11億3927萬3100泰銖列為特別支出,經費將由曼谷市政府累積資金支應。
依照議會決議,市議會秘書處將把通過的條例草案送交曼谷市長查察(Chadchart Sittipunt)簽署,以完成公告施行程序。
目前追加預算已完成市議會審議,但原始報導尚未公布各類受災戶的個別補助金額、申請期限及實際撥款日期。相關補助作業仍須依市政府後續公告辦理,民眾可持續留意正式實施規定。
圖片來源:Bangkok Bi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