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11月5日電)泰國眾議院35個常設委員會的職權規範引發朝野爭議。人民黨名單議員兼在野黨協調委員會主席帕里特(Parit Wacharasindhu)4日表示,反對國會議長索蓬(Sophon Saram)提出的委員會運作指引,認為要求各項工作必須經委員會決議,可能削弱國會監督政府的能力。在野黨將正式提出書面異議,並要求與議長協商。
索蓬先前說明,新規範主要為解決35個常設委員會職權重疊及重複審查問題,並非限制反對黨監督政府。他表示,若認為相關措施涉及違法,可向國家反貪腐委員會提出申訴。
帕里特回應指出,即使議長已進一步解釋,在野黨仍對規範內容持不同看法。尤其要求委員會各項行動嚴格取得會議決議,可能降低工作彈性,使政府陣營得以運用委員會內的多數席次,阻止涉及政府機關的調查。
他認為,即使調查事項原本屬於委員會職權範圍,只要執政黨議員透過表決阻擋,相關監督工作便可能無法進行。
在制定程序方面,帕里特表示,國會議長、執政黨及在野黨協調委員會主席,以及35個常設委員會主席,先前曾共同討論相關制度,但各方仍有不同意見,並未達成一致結論。
他指出,索蓬當時已接受在野黨提出的建議,原則上應在蒐集各方意見後再次協商,再決定正式實施方式。然而,國會後來公布指引,並未依原先討論安排進一步會商。
帕里特表示,在野黨協調委員會已決議提出正式抗議函,表明不支持現行規範,並要求與議長及相關單位共同尋求解決方案。
對於是否向國家反貪腐委員會檢舉議長,他表示,在野黨本來就持續監督相關職務行為,若取得涉及不當履職的具體資料,將依法律程序處理,但目前仍希望優先透過協商解決爭議。
至於是否減少35個常設委員會的數量,帕里特指出,人民黨議員過去已提出相關建議,可以進一步討論,但減少委員會數量不代表能完全消除職權重疊。
他以教師債務問題為例,指出該議題同時涉及債務及教育委員會,兩者均可能具有審查權限。與其全面限制委員會行動,不如促進不同委員會主席協調,改善工作效率。
帕里特強調,在野黨支持解決重複審查及加強委員會合作,但反對以全面要求決議的方式處理。他認為,相關規範不僅影響本屆國會,也將成為未來各屆國會監督政府的制度依據。
目前雙方仍未就委員會權限取得共識,後續將視正式抗議函及協商結果,決定相關規範是否需要調整。
圖片來源:Bangkok Bi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