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學者籲改革治水政策 建議將災害補償轉向基建投資

(台泰時報11月3日電)泰國開發研究院(TDRI)呼籲政府調整水患治理政策,將長期依賴災後現金補償的模式,逐步轉向防洪、蓄水及預警系統等基礎建設投資。研究人員指出,極端降雨與乾旱風險增加,現有水資源管理缺乏整合,不僅影響民眾生活及農業生產,也增加企業經營成本與外國投資風險。

泰國開發研究院院長頌吉(Somkiat Tangkitvanich)表示,氣候變遷使泰國面臨反覆淹水、乾旱及海岸侵蝕等問題,政府應由災後補償轉向事前預防,並透過5大面向建立整合性水資源管理制度。

相關建議包括改善排水系統及工程設施、植樹造林與增加自然蓄水區、推動可吸收雨水的海綿城市、建置數位災害預警系統,以及落實土地使用與都市計畫法規,限制高風險區域開發。

研究院學者尼蓬(Nipon Poapongsakorn)指出,泰國治水政策長期由不同機關分別執行,缺乏跨領域協調。曼谷過度依賴地下排水隧道,未充分保留天然滯洪空間,部分原有水道及低窪地區也因住宅開發而改變排水功能。

他認為,2011年大洪水顯示水庫操作、都市規劃及行政決策均會影響災情。政府應重新檢討水流路徑與土地利用,並改善災害損失資料不足的問題,以利保險業評估風險。

泰國工業總會榮譽主席江凱(Kriengkrai Thiennukul)指出,2011年洪災曾衝擊全球硬碟供應鏈及外國投資信心,當年規劃的3000億泰銖治水投資計畫最終未能推動,相關經驗值得重新檢視。

他建議重新評估既有防洪與水資源調度計畫,依現今都市發展情況調整10%至30%,並導入人工智慧、大數據及衛星監測,提高降雨預測與災害預警能力,同時鼓勵民間參與基礎建設投資。

財政支出方面,泰國政府2025年核准水患補助117億3900萬泰銖,另追加7億8200萬泰銖;2026年則核准105億泰銖,協助約148萬戶受災家庭。上述金額尚未涵蓋農業、物流及工業停工造成的間接損失。

泰國商會主席蓬(Poj Aramwattananont)表示,政府應提高水利基礎建設的預算比重,同時維持必要的災後救助,避免因政策執行缺乏延續性,使水患及乾旱持續增加經濟負擔。

各界認為,改善水資源管理不僅涉及防洪,也攸關農業灌溉、工業供水及投資環境,後續仍須透過跨部門協調與長期預算規劃落實。

圖片來源:Bangkok Bi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