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資料中心新制分7級管理 既有業者不溯及既往

(台泰時報10月29日電)泰國政府規劃建立全國資料中心管理制度,依用電規模分為7個等級,並針對既有、已取得許可及新申請業者訂定不同規範。副總理兼財政部長埃卡尼提(Ekniti Nitithanprapas)表示,新制將納入電力、水資源、都市計畫、消防及環境標準,兼顧人工智慧(AI)產業投資與社區影響,相關決議將提請內閣審議。

埃卡尼提於27日主持資料中心政策委員會會議後指出,政府希望整合全國資料中心資訊,建立統一登記及審查機制,將資料中心定位為支持AI產業發展的重要基礎建設。

新制度適用於工業園區內外的資料中心,管理範圍包括電力及用水需求、土地使用、安全設施、火災防護,以及對周邊居民與環境的影響。

在過渡安排方面,現有營運業者原則上不受新規定全面追溯限制;已獲准推進建設的業者,則須在1年內符合相關標準。

未來新申請案件必須經委員會審查,評估經濟效益、泰國企業參與供應鏈的機會,以及本地勞工技能培育等條件。

數位經濟暨社會部將負責設置單一窗口,集中辦理資料中心登記及投資服務,減少業者向不同機關重複申請的程序。

國家經濟暨社會發展委員會秘書長達努查(Danucha Pichayanan)說明,資料中心將依用電容量劃分7級:

1️⃣ 第1級:0至0.5百萬瓦。

2️⃣ 第2級:超過0.5至5百萬瓦。

3️⃣ 第3級:超過5至10百萬瓦。

4️⃣ 第4級:超過10至20百萬瓦。

5️⃣ 第5級:超過20至50百萬瓦。

6️⃣ 第6級:超過50至200百萬瓦。

7️⃣ 第7級:200百萬瓦以上。

其中第1至第4級的小型資料中心,將適用基本技術標準。其他等級的詳細要求,仍須依後續核定規範確認。

目前泰國已有63座資料中心投入營運,多數為金融機構使用的小型設施;另有20個計畫正在施工或等待最終許可。政府預計12月起依新制度受理新案件。

曼谷市長查察(Chadchart Sittipunt)表示,曼谷約有50座資料中心,其中47座屬於設置在一般建築內的小型設施,另有3座大型資料中心。

查察指出,市府持續檢查噪音、室外溫度、廢水、消防及對居民的影響。若確認業者造成實際危害,市府將依法要求停止營運。

政府表示,新制度希望在吸引AI基礎建設投資的同時,建立統一的安全與環境管理標準,避免資料中心發展對地方公共資源造成過度負擔。

圖片來源:Thairath